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5日。
联系人:梁坤
联系电话:0516-67765769
邮箱:snhbsp@1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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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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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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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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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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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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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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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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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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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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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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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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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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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睢宁县桃源镇,目前工程建设已完成,1#焚烧炉于7月6日试运行,2#炉正在调试。预计全面运营后焚烧垃圾处理量达到约700t/日,固化后的飞灰产生量为653.3t/月。睢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位于白塘河支流以东、104国道以西的睢城镇牌坊村,包含三个填埋区域,各填埋面积分别为80400m2、57600m2、63600m2。该垃圾填埋场厂于2013年12月投入运行后,收纳范围为整个睢宁县的居民生活垃圾。为适应睢宁县飞灰固化物处理需求,睢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拟改扩建部分尚未填埋的生活垃圾填埋区域为飞灰填埋库区。该飞灰填埋库区拟近期建设库容为20万m3,远期建设库容20万m3,预计达到处理规模30t/d,服务期限30年。项目目前处于环评阶段,预计于2018年12月施工,2019年3月底投入使用。为存放睢宁县宝源公司稳定后运输至飞灰填埋场的飞灰,维护飞灰填埋工作的秩序,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在睢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内建设一座1260m2库房,作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库,固化飞灰暂存时间为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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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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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飞灰稳定化后呈灰色粉状固体,睢宁县宝源公司在运输前已将其密封包装于防水吨袋内,暂存过程无渗滤液产生。暂存库地面铺设HDPE膜,不冲洗地面,无地面冲洗水。故本项目飞灰暂存期间无废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睢宁县宝源公司采用螯合剂加水泥稳定化技术,水泥作为固化材料,配以螯合剂与水泥混合后对飞灰中有害物质进行稳定化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固化块体,从而避免粉尘污染以及重金属的浸出。同时,睢宁县宝源公司在运输前将飞灰密封包装于防水吨袋内,通过专门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至暂存库。本项目飞灰暂存过程基本没有粉尘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车辆产生的噪声经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后,东南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厂界可以达到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暂存库一个周期即五个月贮存在暂存库的飞灰约3266.5t,进入前由产生单位睢宁县宝源公司对飞灰稳定固化处理,并对固化后的飞灰块经抽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控制要求后,由睢宁县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至暂存库堆放。待睢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建成后,暂存库内飞灰资将按计划由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有质单位转运至填埋场分区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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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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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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