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先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当前,我省生活垃圾产生量巨大与处置能力不足矛盾突出,各地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严重,迫切需要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同时,一些市县还存在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行业发展趋势了解不够,选择实施主体实力偏弱、工艺技术路线层次偏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要坚持省级统筹政策标准、市县落实主体责任,优先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特别是前期条件完备、实际需求迫切的地方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一)统一规划布局。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符合《河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实施计划》《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项目选址工作,并依法进行项目选址批前公示,其中,拟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018年9月底前确定选址并公示完毕。各地各部门根据省里对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的复函,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入PPP项目管理库、核准、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5号),试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缩减项目落地时限。原则上省里复函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个月内要开工建设。
(二)坚持市场化建设运营。综合考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煤炭消费减量等任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优先选择热电联产模式,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为防范社会风险,优先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省级投资公司、市县投资公司、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等3家以上组成联合体建设运营。市县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垃圾发电企业作为合作伙伴,自主确定参股股权比例。
(三)统一政策标准。省相关部门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标准体系,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制订参与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企业准入条件,明确各地引入企业门槛。制订地方政府补贴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指导标准,提出合理补贴价格参考范围。制定出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营维护考核制度,确保高水平运行,高标准排放。优先推荐规模相对较大、排放标准高、联合体建设运营以及共建共享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推动设立河南省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
三、有序推进其他项目建设
各地要统筹当前实际需要与长远谋划布局,依托静脉产业园合理规划其他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鼓励采取“省市投资公司+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体形式打包建设静脉产业园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