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市荔盛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莆田市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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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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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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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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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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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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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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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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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盛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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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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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3329㎡,建筑面积5392㎡,日处理大件垃圾100t/d,园林垃圾30t/d,一般工业边角料5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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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模式: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莆田市秀屿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破碎时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除尘器除尘,含尘气体通过滤袋净化后最红粉尘落入灰斗,再经排灰系统排除机体,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场界噪声不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项目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则不会对区域环境和卫生产生不利影响;散落边角料运往附近的莆田市圣元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废破碎机械、拆解废旧金属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先有企业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收集的除尘收集后运至莆田市圣元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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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科
电 话:0594-2658930
传 真:0594-26817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