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燃垃圾
这类垃圾隔周可投放1次,包括金属类、玻璃制品、陶瓷器、干电池、打火机(使用完内填物的)、铝制品、雨伞、用于饮食以外的容器瓶(例如化妆品等)和30厘米以下的家电制品等。
一个家庭每次可丢弃垃圾的量同样不得超过45升。值得注意的是,玻璃、针、刀等锋利的物品,要用纸包好并注明“危险”字样。因为在清扫车和垃圾处理设施内,火灾和爆炸事故多发,所以气罐、喷雾罐、打火机等,必须清空后与其他不可燃垃圾分开放置于单独的袋子中。
●塑料容器包装
这类垃圾通常严格按照塑料标识分类。附有专门的“塑料标识”的塑料制容器、袋子、包装、软管及塑料缓冲材料等,均属于塑料包装,每周可投放1次。
投放前要使用完内填物。包装上弄脏的东西要洗净,而且要尽量沥干,即油分的液体不滴下、不发粘。当“塑料容器包装”上有无法脱落或很难脱落的污垢时,要投放至“可燃垃圾”。没有塑料标识或无法判断是否为塑料制品时,也要投放至“可燃垃圾”。
●资源垃圾
这类垃圾一般包括盛放清凉饮料、酒类、调料等的塑料软瓶、食品托盘、旧纸类、瓶子、罐头等。每周可投放1次。
投放前要洗涮软瓶内部并将其压扁。塑料瓶盖和标签于“塑料标识的收集日”投放,纸制标签按“可燃垃圾”投放。
由泡沫聚苯乙烯制的食品托盘,虽然上面附有塑料标识,但在日本一些区域,食品托盘可作为“资源”回收,以便对更为优质的材质进行再生利用。投放前要将食品托盘上的贴纸、保鲜膜稍加清洗再投放。要将没有被牙签刺穿、没有破裂的食品托盘进行清洗,并于“塑料标识的收集日”投放。清洗剥离下的保鲜膜等,也要在“塑料标识的收集日”投放。方便面纸杯(碗)可作为“可燃垃圾”投放。
瓶子、罐头投放前要刷洗内侧。金属制瓶盖、化妆瓶、油瓶要投放至“不可燃垃圾”。啤酒瓶等作为能反复使用的“可回收利用瓶”,要返还给购买时的商店。
脏污的纸盒要清洗干净并切开,晾干后投放。有些纸盒附有尼龙和金属等零件,投放前要尽可能取下。但也有一部分旧纸属于可燃性垃圾,比如用过的餐巾纸、附有强力粘着物的纸张、照片、热敏纸、复写纸、无碳复写纸、金色或银色的纸张、纸杯等,以及经防水加工的纸张、附有洗涤剂的纸张、线香盒子等有强烈味道的纸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