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萧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台、红山农场:
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垃圾分类处置三年行动计划》(萧政办发[2018]48号)、《杭州市萧山区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萧政办发[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2018年萧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治理固体废弃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2018年萧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考核办法
为落实《杭州市萧山区垃圾分类处置三年行动计划》(萧政办发[2018]48号)和《杭州市萧山区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萧政办发[2018]49号),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专业考核和公众监督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和管理考核工作。
二、考核组织
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区治理固体废弃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治废办)。
三、考核对象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
(一)生活垃圾分类
A类: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宁围街道、闻堰街道、瓜沥镇、临浦镇;
B类:楼塔镇、河上镇、浦阳镇、进化镇、戴村镇、义桥镇、所前镇、衙前镇、党湾镇、益农镇、新街街道、靖江街道、南阳街道。
(二)生活垃圾管理
全区21个镇街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农场。
四、考核内容
具体见《萧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A类)》、《萧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B类)》和《萧山区生活垃圾管理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方法。
(一)日检查。由办公室、区治废办组织对各镇街(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二)月考核。每月将日检查结果汇总,得到月考核得分。
(三)年考评。年末将全年月考核结果汇总,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详细记录、拍照(摄像),及时抄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复查。对被发现的问题依据考核评分表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