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垃圾排量也在不断加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排,未来3年将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这对农村垃圾处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使得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成为关系乡村振兴、建立美丽中国的大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既能够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所面临的资金瓶颈,又能够提高运营效率。相对于污水等其他公用事业,农村垃圾处理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一直呈稳步增长的态势。《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规定,新建的农村垃圾处理项目要采取PPP运作模式,前期由政府方或国企平台公司推进的项目也要转化为PPP模式,这意味着PPP模式在农村垃圾处理领域将大有作为。为促进农村垃圾处理PPP模式的良性发展,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采用综合产业链打包的模式。对于社会资本而言,农村垃圾中的部分资源可通过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等方式带来收益,因此项目对社会资本具有较大吸引力。但农村垃圾处理与城市垃圾处理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往往呈现出“小而散”的特点,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影响了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为破解这一难题,可通过项目捆绑等方式实现农村区域内产业链的整合,形成复合项目包,增加项目总收益。但在这种综合打包的过程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把无关的项目强加进来,增加社会资本实施的难度;另一种就是对PPP项目进行过度分割,导致产业链的上下环节被拆散,影响整体绩效水平。
关注项目运营。PPP模式作为提高公共部门综合效率的管理模式,其本质是通过发挥公私部门的比较优势,实现专长、专业技能和知识方面的共享,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质量、效率,因而如何选择社会资本就显得十分重要。在选择社会资时,要综合考虑企业信用、声誉、运营能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应对环境变化和意外能力等要素,优先选择具有足够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从而有利于通过SPV(为实施PPP项目而设立的特殊项目公司)直接负责项目运营,防止出现后期运营业务外包或被委托的现象。另外,从政策的角度看,也应高度重视PPP项目中SPV的税收问题。目前,我国对PPP项目建设运营的税收政策散布于多个税种的政策文件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PPP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