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现将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陆川县米场镇)
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升级改造工程具体方案为:1、对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增至300吨/天,渗滤液处理站增设反渗透处理系统,更换损坏的纳滤系统设施,将损坏的内置式MBR膜升级为外置式MBR膜系统,以原设备能用则用尽量用的原则,对生物处理系统的罐体进行内外防腐和内结构维护,更换鼓风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污水管道系统、控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2、对填埋库区进行雨污分流,垃圾堆体覆盖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1.0mm厚HDPE膜,增加临时截洪沟、临时集水池及雨水提升设施;3、妥善处置填埋库区内积存约6.0万立方米渗滤液,并对填埋库区防渗膜进行渗漏检测和修补。
项目总投资:1570.59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135974.53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联系人:钟总
联系地址:玉林市陆川县米场镇大虫窝
联系电话:13878028589
电子邮件:lc7223030@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环评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对项目施工期及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根据分析结果,对项目在各工程阶段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综合评述,提出相关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