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时间 |
2018.2.28 |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马安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新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马安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北纬:23°00′16.00″,东经:112°25′21.96″) |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
环评单位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00m2,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不涉及垃圾的焚烧处理,在肇庆市高要区马安垃圾填埋场内建设一套发电总容量为5.96MW的沼气发电机组,该项目利用马安垃圾填埋场填埋区、渗滤池收集的沼气经过预处理装置净化、除尘、除水、稳压后送入沼气发电机,发电后通过输配电系统,将发出的电能输送到电网,年发电量9000万kWh。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废气:生产废气:填埋气预处理、高空排放、加强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冷凝液:经收集后进入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用于垃圾填埋场回浇及绿化等,不外排。 固废:办公生活垃圾、生产固废: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噪声: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NOx排放浓度限值按450mg/m3进行控制);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凝液一起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用于垃圾填埋场回浇及绿化等,不外排。 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公告【2013】36号”的相关要求。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十个工作日(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受理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真:0758-8366198







盈峰环境排水抢险车赴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环卫科技网公众号
环卫微学院公众号
乐分圈微信公众号
厕重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