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源头减量。新加坡推行源头减量战略,建筑工程广泛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理念,优化建筑流程,大量采用预制构件,减少现场施工量,延长建筑设施使用寿命并预留改造空间。其次是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承包商为减少建筑垃圾处理费用,一般在工地上就将可利用的废金属、废砖石分离,用于出售或用于回填和平整地面,其余则付费委托给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内,对建筑垃圾实施二次分类,未进入综合利用厂的其他建筑垃圾,被用于铺设道路或运送至实马高岛堆填区填埋。再次是控制排放量。对建筑垃圾中的工程渣土收取高额处置费,增加排放成本以控制排放量。
由于新加坡国土狭小,因此寻求通过填海方式处置建筑垃圾中的工程渣土。1999 年起,该国在其南部距离海岸约5 公里的海上建造了一座名为“实马高”的岛屿,分为11 个区,每个区的垃圾填到两三米高时,就铺沙种草;形成30 米高的山包时,就开始种植树木,形成一座海上公园。
日本在建筑垃圾处理上主要依靠很高的回收再用率。日本总体回收利用率平均达到80%,其中木材、混凝土块的回收利用率高达90%以上,相关公司对不同类型建设垃圾进行改良。土方收容费用3500 日元/立方米,处理后的改良土售价800 日元/立方米。收土和卖土均获得收入,因此能够投入成本进行建设垃圾改良。国家也在税收、融资等方面对垃圾处理公司予以扶持。(作者: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