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长。堆积的垃圾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污染空气和地表水,其中的有害物质还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大力推进政策制度创新,显著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各类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规定,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且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代称“我局”)联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牵头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入驻单位,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机制保障,深入宣传,强化督查,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的生活垃圾的科学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的相关负责人为机关集中办公点的入驻单位进行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一、完善机制 用制度保障机关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力推进
2014年, 我局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正式印发了《上海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通过制度建设,从源头规范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属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7年3月起施行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从促进废旧物品循环利用角度,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废旧物品集中处置制度,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条款从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对废旧物品的回收进行了规定,与垃圾分类处理倡导的精神是一致的。
二、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机关集中办公点垃圾分类设施配置
我局根据《上海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在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设置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每个办公室内设置干垃圾收集容器,在通道、电梯出入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废弃物收集容器,分别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并且在收集容器上方的墙面上配套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在集中办公区域户外设置可回收物和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在办公点院内改造总垃圾房,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要求》规定的种类和标识,配置与本市垃圾收运系统衔接的240升标准容器,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初步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