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年终环境卫生考评为优秀的村,给予保洁员、村委会干部及包片、点的机关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对年终考评为优秀、达标的村庄,年终一次性给保洁员不发全年20%的工作补贴;对年终考评不合格的村庄,扣除保洁员全年20%的工作补贴,同时,将包点科室、村委会干部和村干部的绩效进行捆绑考核。
3、各村年中推荐5-10家农户,由整治办进行评比认定,作为环境保洁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场树立典型。
4、对环境卫生整治好,群众积极参与氛围较好的村庄,各镇将优先列为文明生态建设村庄,将加大资金进行道路、公共场所等基础建设。
5、每次考核结果由各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布,每月检查结果作为保洁员工作补贴、年终发放工资补贴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县包点科室、镇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议的条件之一,全年环境卫生检查月考核中出现3次排名后3位的村庄,包点科室、镇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优,累计出现5次以上排名在后3位的村庄,包点科室、镇干部及村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不称职。
各乡镇要把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转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改变村庄环境卫生面貌,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