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调动全县各镇村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创建文明、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镇村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
1、保洁员必须听从各镇村的领导的工作安排。平时的工作主要由各镇村划定工作岗位、职责进行管理,县镇村整治办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如有不服从管理者,将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辞退。
2、保洁员要每日对所包区域的道路及两侧边沟、公共场所等进行日常保洁,要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
3、要保持所负责清洁范围内及农户房前屋后、绿化带无零星、散落塑料袋、果皮、纸屑等垃圾和人畜粪便,无污水横流现象,河沟面无白色漂浮物。
4、保洁员对所包区域的垃圾桶要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并保持垃圾桶外的整洁干净。垃圾桶、垃圾池周围不允许有垃圾、塑料袋等杂物。
5、保洁员负责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池,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保洁员每天要到所负责的区域进行保洁,每月累计5次不到岗工作者,做辞退处理。
7、保洁员的日常管理由镇卫生整治办和村委会双重管理。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者,需向村委会报告,经批准后自己找人替代方可离岗。全年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此天数,做辞退处理。
8、保洁与必须按时完成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和村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或临时突击检查活动的工作任务。
9、经村委会或群众反映,每月出现有2天以上未到岗者,停发当月补贴。
10、教育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配合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各自搞好户院内外卫生。
11、加强垃圾收集设施、工具的清洁和保管。
三、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随机暗查和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党委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保洁员及所属村委会干部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日巡查、月检查、年终考评的考核制度,并与评选先进和补贴及工作挂钩,实行重奖重惩,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发放保洁人员补贴的主要依据。
1、日巡查:村委会负责对保洁员进行考勤(要有考勤记录和检查记录),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洁员提出整改要求。
2、镇整治办每月对辖区所有村庄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将检查结果存档,建立检查台账,同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并将情况在全镇通报,限期整改。
3、年终考评:年终由镇组织考评小组对全镇各村进行考核评分,同时综合镇整治办平时月汇总依据检查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将各村评定优秀、达标、不合格三个档次。
四、考核奖惩办法
1、保洁员的月工作补贴和工作挂钩,每月发放80%的补贴,余20%位年终考评合格后一次性补发;镇整治办每月进行检查汇总,一年内连续2个月检查不合格的村,或累计3个月检查不合格的,对保洁员进行辞退,对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停职或免职处理,对所属村委会书记、主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