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中电新能源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琼海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琼海市嘉积镇泮水乡,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南侧,占地面积约57300m2。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停运并拆除现有工程(建设规模为225t/d生活垃圾焚烧炉)。
项目投资:总投资646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9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05%。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43.8万吨。
炉机配置:配置2×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烟气排放指标严于《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执行标准》(GB18485-2014)要求。
按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h计算,年发电量1.59×108kWh,年上网电量1.33×108kWh。
服务范围:琼海市和周边定安县的生活垃圾。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往来机动车产生的尾气污染,施工期的车辆与机械活动产生的噪声,施工期砍伐树木、挖方、填方等造成的水土流失等。
(2)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垃圾焚烧烟气排放影响;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垃圾渗滤液及其它生产、生活污水的影响;焚烧炉渣、飞灰的影响等。
(3)项目营运期主要存在风险:垃圾焚烧炉或烟气净化处理设施出现故障,烟气中的烟尘、二噁英等物质超标排放;柴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恶臭处理: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卸车后对车辆进行冲洗;厂内对产生恶臭的各工艺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恶臭防治措施,包括垃圾储坑、渗滤液处理站等进行封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进入焚烧炉高温分解,同时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辅助除臭设施。
(2)烟气处理:本项目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方案,其中的SNCR炉内脱氮系统位于焚烧炉内,经该系统处理后的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指标严于《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执行标准》(GB18485-2014)要求。
(3)废水处理:全厂垃圾渗滤液和高浓度清洗废水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处理后,浓缩液部分焚烧处理,部分回用至烟气处理石灰浆制备用水,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其他的生产生活废污水均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内用水水质不高的环节;清下水经机械澄清处理,全部回用。正常情况下全厂废污水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