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国务院下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意味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由于生活垃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民众垃圾分类意识不高,垃圾分类市场不成熟等原因,使得我国垃圾分类已经实施了十余年,但仍然没有成效。本文将从垃圾分类的现状以及问题出发,探讨垃圾分类的现实意义,期望我国能够在新的政策的领导下,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推进,为贡献绿色、环保的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
1垃圾分类的概述
1.1垃圾分类的发展现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也越来越多,根据环保部的数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产生生活垃圾18564万吨,城市垃圾已经成为全国大中城市一个重要的污染来源,垃圾分类已经刻不容缓。
2000年,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开启了垃圾分类的序幕。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垃圾分类仍然没有成效,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于2016年8月发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调研报告》,小区虽然设置有分类垃圾桶,但是垃圾混杂率高达80%,分类垃圾桶成为摆设,在调查过程中,超过50%的民众在平时没有注意垃圾分类,而仅有13.3%的调查者能够正确区分垃圾分类。由此可见,我国垃圾分类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但是仍然处于发展的低水平阶段。
2017年,国务院下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将垃圾分类从宣传性政策变为在部分场合下的强制性政策,这标志着我国垃圾分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2生活垃圾的特点
与其他的垃圾相比,生活垃圾的处理显得更加复杂,主要是由于生活垃圾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首先,生活垃圾的来源很广,但是却很分散。只要是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产生生活垃圾,不同的人在生活中就可能产生种类不同的垃圾,从而导致了生活垃圾种类之复杂,是其他垃圾所不可比拟的。
其次,生活垃圾的含水量高,我国居民没有对垃圾进行处理,通常的垃圾含水量为55%-65%,甚至可能高达70%以上,垃圾含水量越高,使得垃圾的处理越复杂。同时,生活垃圾中的有机废物比例很大,通常为45%-55%,这就使得生活垃圾的处理更加棘手。
最后,垃圾的二次利用率低,我国垃圾中虽然含有很高的有机废物,能够获得较高的市场收益,但是相关的垃圾处理技术很低,垃圾通常直接焚烧,而没有进行加工利用。
2.1垃圾分类的困境
虽然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垃圾回收效果仍然较差,城市垃圾回收现状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得过于简单。目前,我国城市的垃圾箱只设置为可回收垃圾箱以及不可回收垃圾箱,但是每个人对是否可回收都有不同的理解,这样的设置就形同虚设,而且两个垃圾箱造型相同,仅颜色不同,可回收的标志也并不明显,人们容易忽略垃圾箱的可回收标志,导致了虽然设置有两个垃圾箱,但是功能却是一样的现象产生。
其次,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我国关于居民垃圾分类的政策基本上属于建议性的规则,而不是强制性的规则,如果将垃圾分类写入到国家的法律法规中,能够提高民众垃圾分类的约束力,提高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定,关于垃圾分类的最高级别的政策规定是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在46个城市进行试点。但是垃圾强制分类的类别只规定了必须有有害垃圾这一类别,强制分类的主体范围仍然限定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对于产生生活垃圾最多的居民区物业仍然没有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