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垃圾坑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MBR,含双级硝化反硝化)+膜深度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预处理后送往厂外的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对周围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4)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作为市政建材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经稳定化处理达标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5)针对不同车间情况分别采取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采取消音、隔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设施,切实保证环境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做到环保“三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参与时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咨询或反馈意见。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