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的《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庐江县泥河镇泉西村(位于庐城、泥河、柯坦三镇交界处小团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设1台处理能力为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和1台总蒸发量44t/h的余热锅炉,配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中温中压,并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国山
联系电话:13966623387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氨水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浓度后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正常工况下焚烧炉废气产生的SO2、NO2、PM10、二恶英等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SO2、NO2、PM10等污染物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SO2、NO2、PM10、二恶英年平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自建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垃圾通道及垃圾车冲洗水由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MBR,含双级硝化反硝化)+膜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预处理后送往厂外的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对周围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在建设时对垃圾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等拟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采取降尘、减噪、回填、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2、营运期
(1)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标准。
(2)卸料大厅、垃圾坑等散发的恶臭气体,在恶臭污染工位,采用负压引风进入焚烧炉焚烧,垃圾焚烧炉全部停炉检修时,切换至除臭设备处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