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回报机制,促进政企合作
近年来,国家多次发文,严禁地方政府变相融资举债,对于PPP项目中存在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情况予以禁止。因此,本项目在设计回报机制时,充分考虑此等因素,以垃圾处理量作为计量基础条件,设置定价及调价机制,使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收益处在合理区间内。同时将政府补贴与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激励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总结
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大力践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对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强制”采用PPP模式。因此,今后PPP将作为该领域的敲门砖。本项目的成功落地为我司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后续的咨询项目提供了参考案例。本文仅为根据相关实操经验进行的分享,我司将进一步学习总结,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