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
1、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加快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要做到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并且规模匹配。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体系。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实现“两网融合”。
“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收运能力11061吨/日。
2、建设要求。所有设施应采用密闭式,确保运输过程中“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站建设要根据服务区垃圾量和垃圾运输距离综合考虑转运站是否采用压缩方式,同时根据垃圾量、垃圾运输距离、后期运营成本等因素决定采用一次转运还是二次转运。
(三)加大存量垃圾治理
1、建设任务。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达到设计高程的填埋场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规范标准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要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开展改造工作,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于库容饱和的填埋处理设施,应按相关要求规范封场。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可考虑对饱和库容的填埋场土地开展复合利用。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77个,达到使用年限的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11个。
2、建设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结合其规模、设施状况、场址地质构造、周边环境条件、修复后的用途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做到堆体整形、填埋气收集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等工程措施。
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卫生填埋场应采用封场修复处置方式,应考虑渗滤液的控制、雨水的进入、垃圾填埋气体的扩散、动植物的破坏、垃圾堆体的沉降和稳定化、封场后土地的开发利用,同时还应进行封场后维护管理。
(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1、建设任务。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鼓励使用餐厨垃圾生产油脂、有机肥、饲料添加剂、沼气等,或者与其他有机可降解垃圾联合处理。
“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160吨/日,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2、建设要求。根据当地餐厨垃圾的产生规模、组分和理化性质,科学选址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路线和技术设备。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监管体系,防止餐厨垃圾及其加工物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及餐饮消费市场,防止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产生环境污染。加强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流向监控,严格规范餐厨垃圾肥料化和饲料化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五)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1、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加快建设与垃圾分类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