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前言.1
一、总体要求.1
(一)指导思想.1
(二)基本原则.2
(三)主要目标.2
二、主要任务.3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3
(二)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4
(三)加大存量垃圾治理5
(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6
(五)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6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7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7
(一)投资估算.7
(二)资金筹措.8
四、保障措施.8
(一)政策措施.8
(三)监管及公众参与措施10
五、规划组织实施.11
附件表1“十二五”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附件表2“十三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
附件表3“十三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技术情况
附件表4“十三五”全省新增收运设施、存量治理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模
附件表5“十三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贵州省“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完成了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并逐步向乡镇延伸覆盖。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达14482吨/日,其中:原生垃圾采用卫生填埋的总规模达到10462吨/日,占比达72.24%;采用焚烧工艺的总规模达到4020吨/日,占比达27.76%,其中设市城市焚烧所占比例为36.99%。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4%,其中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81%,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1.4%,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快速增长,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相对不足,大部分建制镇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提高。为此,“十三五”期间应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展服务范围,推动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