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州市南斋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化州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3日至5月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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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化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与规划股(邮编525100)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化州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化州市丽岗林场南斋坑岭内
建设单位:化州市南斋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深圳市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化州市丽岗林场南斋坑岭内,总体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垃圾场库容为218万立方米,填埋区净面积130800平方米,项目工程总投资738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7.5万元。已建成一期工程填埋区容积为42.4万立方米,净面积31475.8平方米,已建成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天。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3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7.08万元。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落实情况
能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项目于2010年9月经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8月通过了茂名市环保局环保审批(茂环建字〔2011〕147号),2016年7月一期主体工程及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目前已建成部分生产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运行情况良好。
(一)废气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规模小,没有燃烧处理工艺,废气主要是垃圾堆放及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填埋气体产生量不大,填埋气体经收集后通过导气管直接外排。
(二)废水
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渗滤液、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已建成相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将各类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砂处理后,汇同渗滤液一起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通过沿化合线公路铺设的管道至市区雄大花园接入市政下水道管网,最后进入化州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填埋作业区的机械噪声。在场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已将生活办公区设置在远离主要噪声源的地方,噪声较大的机械和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和减振措施,同时加强场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垃圾堆放场采取覆盖措施并做好雨污分流作业,对每天的垃圾进行喷洒,防止轻物质飞散,垃圾每天及时清运,防止滋生蚊蝇,建有填埋场专用道路,采用压缩密封车进行运输,垃圾运输车经常清洗,保证沿途环境不受污染,并定期冲洗道路,防止产生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