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项目3#、4#焚烧炉共用一座80米高烟囱,烟囱高度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3#、4#焚烧炉处理设施出口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项目论证设定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均符合环评批复《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石联知青农场、海口综合保税区(汉能公司)中二噁英监测结果均符合日本环境标准(二噁英类年平均浓度限值≤0.6pgTEQ/m3)要求。
石联知青农场、文莲村土壤中二噁英监测结果均符合日本环境标准(二噁英类限值≤250TEQpg/g)要求。文莲村、石联知青农场土壤各项监测结果基本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飞灰固化样品二噁英监测结果、浸出液中pH、含水率、铜、锌、镉、铅、总铬、六价铬、汞、铍、钡、镍、硒、砷、无机氟化物、氰化物监测结果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限值要求。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