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杭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PPP中心)的作用,借助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机构平台,建立严格的第三方治理绩效考核机制,引入纠纷仲裁机制和第三方考核体系。对环保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政府招标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技术过硬的环保企业,确定环境污染治理的准入门槛。构建灵活的市场退出机制,一是被迫退出,对于服务质量差、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降低其信誉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第三方治理市场。二是主动退出,让企业进的来也出的去。诸如污水处理的第三方环境治理虽然前期实现了一定市场化,但是在长期的运行管理过程中很难实现市场化,排污企业如遇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变化、企业大规模关停等情况,污水量大大减少的情况下导致收入大减。此时政府无法保底确保收益的情况下,需建立退出机制,一方面确保企业收益与良性运转,另一方面使设施设备不会闲置。
4、积极推动政府由治污者向监管者转变。积极推广政府购买环境第三方治理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划定政府职能部门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职责,尤其是理清杭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PPP中心)和杭州市环保局的职责分工。建议前者以管理重大第三方治理项目,助推项目落地为主要职责;后者以监督管理为主,发挥独立执法职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治污技术和治污效果评价标准、管理体系,奖励减排先进主体,处罚排污责任主体。对于污染治理数据采集和在线监测等可以交给专业化第三方公司,市政府从采集、审核、运维、监管,转变为以审核数据和监管为主,集中精力做好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防止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主要做好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环境监管,促使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能够正常生产,不符合的不能生产,加大排污单位的外部压力,迫使企业认真对待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从环境污染治理末端形成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倒逼机制。二是提高环保标准、治污要求和排污成本,倒逼排污企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水平,增强其委托第三方专业治理的内生动力。
5、创新改善第三方治理企业融资环境。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和多规格广泛吸纳来自国际和国内所有可利用的资金。充分发挥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基金(PPP基金)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全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除了加大投入、税收优惠等常规政策措施以外,创新利益共享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收益可以从修复的环境、土地,甚至是排污企业的排污权、发展股权收益中平衡。创新对环境守法企业的支持方式,对环境守法企业在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设立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构建多元化社会融资渠道,资金来源以财政引导性资金为主,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积极性,实现滚动增值、多方参与、资金放大、持续高效。
6、试点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涉及多个阶段和多个领域,要分类别先后推进,以促进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全市各区(县、市)应当在杭州市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方案后,及时制定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优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排出时间表,全面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近期:完善治水领域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公共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的社会化运营和特许经营。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设施运营服务中优先引入市场机制,全面推进第三方治理。全面推进城区油烟净化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第三方运维,强化第三方检测作用。全面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规范土壤、地下水等生态修复第三治理市场,根据各地实际,开展河道修复、综合整治、限期治理等第三方治理试点。中期: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步铺开环境保护设施社会化运营,逐步提高社会化运营比例。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