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生产、农村工业和农民生活垃圾带来的污染给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压力,政府治理和市场化治理两种主流模式双双陷入困境,培育社会资本实行自主治理成为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的方向。本文结合普特南对社会资本定义的三个维度,阐述了社会资本介入农村环境治理的可能性与作用机制,认为社会资本能通过三种途径对农村三类环境污染来源进行控制与治理,并从增强社会信任、健全社会规范和拓宽社会网络三方面提出了以社会资本培育为突破口实现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的思路。
关键词:社会资本;环境污染;环境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6-0051-006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其中,在第6条“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中指出,要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对农村垃圾和农村污水实行专项治理,并要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治理农业污染。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至今,我国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建议包括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环境监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等诸多方面。以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为例,第9条指出,要加强对农业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第10条指出,要加快对农业环境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遏制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第11条指出,要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第12条指出,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与源头治理;第15条指出,要加强乡村生态保护;第19条指出,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可见,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成为我国农村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农村环境治理要采取何种模式?国外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三类。一是认为环境问题存在外部性,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人们会做出不利于环境治理的决策,因此需要用政策法规来矫正个体行为,即强调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性[1];二是认为在环境制造者和受害者之间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并不需要政府的介入,双方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途径来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环境问题[2];三是认为把政府或市场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唯一途径是不合理的,主张从自组织的角度实现乡村环境的自主治理[3]。国内研究也基本沿袭这一思路,大多从政府[4]、市场[5]和自组织方面[6]探求农村环境治理与改善的途径。
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农村环境治理中纯粹政府主导或市场化途径的弊端,学术界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来研究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研究成果愈加丰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资本理论逐渐被运用到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各个领域,且出现了诸多定义。(1)其中,目前被学界普遍认同的定义是由Putnam(1993)[7]提出的:“社会资本是指能够通过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经济效率的网络、信任和规范。”国内较早提出利用社会资本来促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学者是宋言奇(2010)。[8]他认为,农村社会资本可以打破村民合作的“囚徒困境”,解决参与主体环境保护中的利益冲突,从而有利于环境保护目标的达成。王春荣等(201猿)[9]指出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公众参与程度的增加,张俊哲等(2012)[10]认为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建立政府、市场和村民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也有学者尝试对社会资本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如赵雪雁(2013)[11]分析了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足迹的影响,颜廷武等(2016)[12]对社会资本与农民环保投资意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