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惊讶作者的胆识,《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敢于公开其研究结果。去年10月有人请我对这份报告提意见,看了这份报告,我的口头意见是“一派胡言”,当然也给了书面意见,研究报告总体上数据采集错误,分析方法不当,研究结论错误,建议脱离实际。
举例如下:
1.报告中引用的台湾台北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以及台湾生活垃圾处理数据,但作者并不了解台湾与大陆生活垃圾统计口径不同,也不了解台湾生活垃圾处理实际状况。
台湾生活垃圾数据只统计家庭来源,而对学校、单位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统计为事业垃圾。根据2016年公布的台湾环境保护年鉴,2015年台湾2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垃圾量达到662.2万吨,比2014年增加20万吨。1999年以来,台湾垃圾焚烧量基本没有下降,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台湾方面所说的垃圾量下降,主要是统计出来的,他们把家庭垃圾单独统计,非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如单位、学校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都算作“事业垃圾”。因此,家庭垃圾量在减少,但进入垃圾焚烧厂的垃圾量不仅没有减少,而在增加。
台湾厨馀垃圾回收2012年达到83.45万吨,为这些年最高值,此后逐年下降,2015年厨馀收集量降到60.97万吨。但台湾的厨馀哪里去呢,统计上主要有两种去向,一是用作堆肥,另外用于养猪。用于堆肥,却没有规模化的堆肥厂,而是将这些厨馀放置到垃圾焚烧厂的垃圾池中,停留一段时间,拿出约5%去堆肥处理。例如,根据台北北投垃圾焚烧厂运营报告,2006年到2016年4月30日,累计进厂厨馀量22.62万吨,作为堆肥半成品外运量只有1.3846万吨,占进厂量约为6%。至于将厨馀去喂猪,这是农业社会的特征,对于现代都市家庭,厨馀有多少适宜喂猪?这显然不是可持续的方式。
2.报告中所使用数据和分析存在明显问题,估算方法随意缺乏一致性。
垃圾焚烧厂上网电量应该去实地调查,而报告采用估算法,估算法又不一致,首钢鲁家山垃圾焚烧厂自用电率取22%,而朝阳区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用电率取13%;折旧计算、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土地成本计算,飞灰补贴等等都存在明显的错误。
3.报告中“二噁英排放健康损失评估”没有依据,也没有实际支撑。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研究结论,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的二恶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围居民健康的影响达到可以忽略或监测不到水平,北京市生活垃圾目前主要还是填埋处理,填埋对环境以及居民健康影响远大于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这些影响如何区分,其它生产生活的排放对健康的影响又如何区分,此外,排放对居民健康的影响需要长时间的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