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已委托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永川区陈食街道芋荷湾村(垃圾填埋场西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一期总投资:30000万元。
项目占地:66666平方米。
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建设规模1200t/d,其中一期规模600t/d.。一期工程焚烧炉选用1台600t/d炉排炉,配置1台额定功率为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h。为确保垃圾焚烧厂尾气达标排放,需进行烟气净化处理。拟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喷雾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MBR+RO的处理工艺,废水排放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要求。重庆市发改委出具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渝发改环[2017]197号),同意开展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汇龙大道179号城市铭人1栋4-10
联系人:向军电话(传真):023-49815255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业务范围: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交通运输;农林水利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
联系人:许女士电话(传真):023-88521313
Email:julexy@foxmail.com
4、本次公示时间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第二次公示止。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