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农村改厕试点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有关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银行业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省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李小鹏省长同意,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农村改厕试点建设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农村改厕试点建设规划
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1日
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农村改厕试点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西省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共同推进山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及改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省部行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农村改厕试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部行战略合作协议》落实,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的原则,坚持“省级统筹、三级分担、市县为主”的筹资思路,积极争取农发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启动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省建设,抓好8个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试点县、启动11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和11个农村改厕试点县建设,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改厕的路径、模式,研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投资建设运营、金融信贷支持、农民适当付费”的市场化的长效治理机制,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提供相对成熟、便于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走出一条符合山西省情的路子。
二、试点任务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统筹,确定清徐县、灵丘县、山阴县、定襄县、兴县、灵石县、盂县、长子县、高平市、蒲县、新绛县等11个县(市)为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孝义市、侯马市、陵川县、平顺县、介休市、山阴县、河津市、离石区等8个县(市、区)为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试点县;娄烦县、浑源县、盂县、平顺县、陵川县、右玉县、繁峙县、昔阳县、隰县、兴县、芮城县等11个县作为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类型并建立长效管理新机制的农村改厕试点县。
(一)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
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推进11个示范县从做好乡村清洁到实现垃圾长效治理的三个重点转移。一是项目实施从无序建设到依法合规建设的转移。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明确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任务、布局和时序,引导各地使用卫生填埋、热解气化等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治理技术。二是治理任务从村庄日常保洁到垃圾有效处理的转移。利用好农发行贷款支持,依据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推进卫生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垃圾收运和处理能力全覆盖。三是管理机制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到市场化可持续运作的转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统一模式,探索并逐步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的工作机制,灵活采取“全托管、半托管和自我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农村垃圾治理体系的科学化、可持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