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环卫处申请,市环保局于2017年1月10日对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验收会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核查了渗滤液处理实施运行状况,查阅了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17年1月16日止。
一、项目基本情况: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马鞍山市向山镇东约6km处。场区于1985年投入使用,以卫生填埋为主。2005年6月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改造,占地约15.5hm2,总库容约292.8万m3。目前城市垃圾的每天入场量在600t左右。该填埋场原渗滤液处理站原采用“厌氧调节池+矿化垃圾反应床”处理工艺,2010年在原处理工艺后端增加“多级生化+膜处理”联合工艺,日处理规模为150m3/d。随着时间的延长,现有项目存在填埋库区雨污分流工程不完善、垃圾矿化反应床老化、立环氧化沟进水水质变化较大、原有工艺流程长,运行复杂等环境问题,致使其运行无法正常。
马鞍山市环卫处2015年对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委托四川省清源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向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于2014年10月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2014年12月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立项备案(马发改秘[2014]109号)。2015年9月完成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市环保局2015年11月批复(马环审[2015]75号)。项目计划投资808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2015年11月完成施工投入试运行。
二、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按照环评要求,本项目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渗滤液处理系统,包括污泥脱水车间、储泥池、反硝化池、硝化池、出水池、浓水储水池。膜处理车间、设备间、加药间、化验室等。项目总平面布置按照渗滤液的管线走向,改造后的平面布置较为合理。对反硝化池,将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包括臭氧催化氧化池、纯氧生化池、混凝沉淀池、过滤池、沉淀池改造为反硝化池。拆除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过滤池中的填料及配套的管道设施、纯氧生化池中的管道设施及配套设施、沉淀池管道及池底填充部分、臭氧催化氧化池管道及配套设施,将其改造为反硝化池。拆除原立环式氧化沟池体内的原曝气转蝶、导流扩散器和原有曝气管以及池体中原配套管道设施,将其作为硝化池。
在微滤过程中,由于被截留的杂质在膜表面上不断积累,会产生浓差极化现象,当膜面溶质浓度达到某一极限时即生成凝胶层,使膜的透水量下降。膜必须进行定期冲洗和清洗,以保持一定的透过量,并能延长膜的使用寿命。改造时选用装置密度大、耐老化性强、膜通量恢复效果好的PVDF中空纤维式微滤膜,通过抽水泵提供膜过滤所需的跨膜压,同时利用膜组件风机鼓风,增加膜组件表面水力的紊动程度,降低微滤膜的污堵程度,当微滤膜受到相当程度的污染时,将产水工作方式切换为清洗方式,以及时恢复膜通量,确保微滤膜的正常使用寿命,同时也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能耗损失。同时新建MBR微滤装置。新建反渗滤系统装置。
经改造后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竣工环境保护监测结果:2016年12月,市环卫处委托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了竣工环境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文天环测1612046号)。结果表明:
1、废水:2016年12月6~7日,对该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两天三个时间段的监测,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pH值、粪大肠菌群。两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2016年12月6~7日,对该改造工程项目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了两天四个时间段的监测,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天的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中限值要求;
3、噪声:2016年12月6~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项目为连续等效声级。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及厂界东的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东的夜间噪声监测值略超标准值,厂界周边无噪声敏感点,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
四、验收结论: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监测报告等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总体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具备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本次验收仅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不包括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