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国家标准,但污染物限值的差别如此巨大,例如我们以“焚烧炉排放烟气限值”与环境空气质量中“一级限值”做对比:二氧化硫超标100倍以上;氮氧化物超标2000倍以上;颗粒物超标将近100倍----这不是明摆着“垃圾焚烧发电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标吗”?这个质疑一直为环保维权人士所利用,并利用不明真相的公众大肆宣扬。为此有必要澄清事实的真相:
事实上,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指的是发电厂烟囱出口处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值,这个地方并不是人们的呼吸接触区域,烟气从离开烟囱进入大气中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被扩散、被稀释,现在我们假设这些物质暂时还没有飘到更远的地方,而是通过分子的布朗运动均匀地分散在了一个半径为300米的“球形空气范围”内,这个“球形空气范围”的体积为:
1.13亿立方米,相当于1立方米的体积至少被稀释了1.13亿倍,相应地,该范围内污染物的浓度也被稀释了1.13亿倍,稀释后上述各种物质的浓度如下:
表三:“合格电厂”达标排放时,300米处空气中污染物的实际浓度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取值时间 |
颗粒物(ug/m3) |
0.0002 |
24小时均值 |
氮氧化物(NOx)(ug/m3) |
0.0025 |
24小时均值 |
二氧化硫(ug/m3) |
0.0008 |
24小时均值 |
氯化氢(HCl)(ug/m3) |
0.0005 |
24小时均值 |
二恶英类(ngTEQ/m3) |
0.000000001 |
测定均值 |
为直观对比,我们把上述表一、表二、表三中数据统一到如下表四中:
污染物项目 |
GB18485-2014 |
GB3095-2012一级限值 |
扩散到300米处实际浓度 |
针对“一级限值”贡献率 |
颗粒物(ug/m3) |
20000 |
120 |
0.0002 |
0.00017% |
氮氧化物(NOx)(ug/m3) |
250000 |
100 |
0.0025 |
0.0025% |
二氧化硫(ug/m3) |
80000 |
50 |
0.0008 |
0.0016% |
氯化氢(HCl)(ug/m3) |
50000 |
暂无规定 |
0.0005 |
无对比 |
二恶英类(ngTEQ/m3) |
0.1 |
暂无规定 |
0.000000001 |
无对比 |
可见,300米处污染物被稀释后,其实际浓度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中规定的“一级空气质量”浓度限值。
此时,又一个问题来了:无论垃圾电厂排放的这些物质到达300米处时、其浓度有多么低,这个浓度却是原本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的叠加量,二者叠加后会对原本的环境空气质量有什么质的影响吗?
例如:原本为“一级”的环境空气质量,我们假设其中所含污染物为国家标准中的最大限值(也就是说:尽管为“一级”,但并不是说空气中就没有污染物),分别为:颗粒物=120ug/m3、氮氧化物=100ug/m3、二氧化硫=50ug/m3,那么,当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出的烟气到达300米范围,并与原有的物质叠加后,结果如下:
颗粒物=120ug/m3+0.0002ug/m3=120.0002ug/m3
氮氧化物=100ug/m3+0.0025ug/m3=100.0025ug/m3
二氧化硫=50ug/m3+0.0008ug/m3=50.0008ug/m3
上述这个叠加后的结果会从本质上影响原本的空气质量吗?
在这一点上,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当原本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2012中规定的“一级限值”时,跟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空气质量到底为“优”还是“良”或者是“轻度污染”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这是一个关于“环境空气质量评定标准”的问题:
我国针对环境空气质量采用“空气污染指数((AIRPOLLUTIONINDEX,简称为API)”进行评价。“空气污染指数(API)”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来确定污染指数的分级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值。根据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我国目前采用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分为六个等级:
空气质量指数 |
级别 |
类别 |
颜色 |
对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几级限值? |
0-50 |
一级 |
优 |
绿色 |
一级 |
51-100 |
二级 |
良 |
黄色 |
二级 |
101-150 |
三级 |
轻度污染 |
橙色 |
无对应 |
151-200 |
四级 |
中度污染 |
红色 |
无对应 |
201-300 |
五级 |
重度污染 |
紫色 |
无对应 |
>300 |
六级 |
严重污染 |
褐红色 |
无对应 |
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是如何换算成“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以下内容比较专业,可能会超出非专业人士的科普认识范围,这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