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3
5 工艺设计 5
6 施工、调试及验收要求 11
7 安全规定 13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管控垃圾发电厂渗滤液所带来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兴斋、覃广海、高用贵、古创、吴晓、彭子锐、毛勇位、胡泊、桂宏桥、孙宝林、杨彭明、陈新芳、韩粒、金祥福、王武忠、方朝军、蒋云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其余技术及设施可参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垃圾为主要燃料的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可以作为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系统调试、环保验收、运行管理及维护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