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不断开发新技术,例如熔融固化、加热脱氯等,使二噁英类对环境的潜在危害越来越小。从项目业主“三峰集团”在重庆市巴南区己建成投运的重庆第二垃圾发电厂运行情况来看,该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二噁英类全部达标排放,且满足本次工程的设计标准,同时根据在线监测情况看,该厂的二噁英类参照指标(CO等)均正常。
(2)地表水
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水、垃圾渗滤液、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其中循环水系统排水属于清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其中部分循环水排水经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水经酸碱中和达标后作炉渣冷却用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绿化等用水,不外排。其余废水产生总量为608m3/d,全部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硝化反硝化+外置UF+两级TSRO工艺”,外排水质满足《生话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要求后通过自建污水管网排入御临河。
根据项目特点,选择主要污染物COD、NH3-N作为预测评价因子,经计算,各预测值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对御临河水质和御临河汇入的长江水质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水域功能的下降。
(3)地下水
对于营运期,正常工况下,即使没有采取特殊的防渗措施,按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范要求,垃圾储坑、飞灰储仓及固化车间、渗滤液收集和输送设施也必须经过防腐、防渗、防水处理。根据垃圾焚烧发电厂多年的运行管理经验,正常工况下不应有飞灰储仓及固化车间、渗滤液收集装置或垃圾池暴露而发生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非正常条件主要指污水管线、渗滤液收集池、飞灰储仓及固化车间、废水调节池底部因腐蚀或其它原因出现漏洞等情景。因此,本次模拟预测情景主要针对非正常条件进行设定。按最大泄露情况考虑,项目建成后,渗漏进入地下水的量为0.1g/d。泄漏量极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
(4)声环境
主要噪声设备有余热锅炉排汽、汽轮发电机组、大型水泵、空压机、风机、垃圾运输车辆等,声级较高,一般在90-120dB(A)之间。在生产、安装等环节皆考虑防噪设计,拟通过消声、隔声、减振等多种措施治理,治理后的噪声值不超过80dB(A);预测结果表明,西南侧厂界由于受冷却塔、综合水泵房的影响,夜间超标,超标5.6dB(A)。考虑到300m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在项目投产前会进行拆迁,因此厂界噪声虽然出现超标,但不会发生扰民,环境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渣、飞灰、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
烧炉渣主要成份为SiO2、A12O3、CaO等,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可直接入填埋场填埋处理或进行综合利用;②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18),有害成份为Pb、Zn、Cu、Cd、Cr、二噁英类等,拟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后,进行浸出实验,鉴别固化后的飞灰,若鉴别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5.3条中的相关要求,则可送垃圾填埋场中单独分区填埋,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若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飞灰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若不能满足该要求,则应按危险废物管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③生活垃圾、污水站脱水污泥一并送入厂区焚烧炉中作为燃料燃烧。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固废都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6)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类型为渗滤液泄漏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沼气储柜可能发生泄漏,并在一定条件下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焚烧炉炉膛爆炸事故可能会造成事故状态下二噁英的排放。在采取有效、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下,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酸性气体(HCl、NOx、SO2、HF等)、重金属和少量二噁英类。根据污染物组成、浓度,确定拟建项目烟气净化措施:采用半干法烟气处理技术“活性炭喷射+SNCR脱硝+喷雾塔+布袋除尘器”进行烟气净化处理。拟建项目要足额使用石灰、活性炭、尿素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噁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恶臭气体来源于垃圾储坑、卸料大厅、污水处理站。当焚烧炉正常运行时,恶臭气体采用控制、隔离、负压操作、高温焚烧分解的方法进行处理;当焚烧炉停炉检修或停运时,该部分臭气通过离心风机抽至活性炭除臭装置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