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位于广西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北流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建设单位为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日均处理生活垃圾700t,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配置2×350t/d 机械炉排炉+2×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为8759.37万度。服务范围为北流市全市管辖区域(包含2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46228.45万元。
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各环境敏感目标监测点的SO2、NO2、NOx、TSP、PM10、PM2.5、二噁英的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和参考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二噁英),NH3、H2S、Pb、Hg、HCl的监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项目东北和西南2个厂界测点的硫化氢、氨气均超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超标原因为项目位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填埋场散发的H2S、NH3、臭气所致。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圭江3个监测断面除了总氮外,其余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甲丫冲监测断面除了pH值、六价铬、铅、镉、汞外,其余监测因子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圭江总氮超标原因可能是农村污染面源排放造成的,甲丫冲监测断面位超标原因主要为甲丫冲小沟接纳垃圾填埋场老坑的渗滤液、沿岸面源污染及沿岸村屯未经有效处理的生活污水等所致。
地下水环境
在场区布设了4个监测点,场区内4个监测点的pH、浑浊度、细菌总数、氨氮、总大肠杆菌群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超标原因为受到现有填埋场渗滤液的污染所致。
在附近居民点的民井布设了4个监测点,4个民井的细菌总数和总大肠杆菌群出现超标现象,兴塘村民井亚硝酸盐氮超标现象,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细菌总数和总大肠杆菌群超标主要原因可能受区域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影响。
4、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4个土壤的水田、旱地现状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铜、锌、铅、镉、总铬、汞、砷监测值全部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5、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厂址东北面、东南、西南厂界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址西北面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噪声敏感点官垌坡背景环境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6、二噁英
区域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中的二噁英浓度均满足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尚未受到二噁英类物质的污染。
7、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位于城市边缘,为人类活动干扰频繁区,项目所在地属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评价区内无原生植被,陆生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及其他生态敏感区。总体而言,评价区域陆生生态环境一般。
三、主要污染源、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垃圾焚烧烟气,飞灰固化车间、水泥仓、消石灰仓等的粉尘,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的恶臭。
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系统,由SNCR系统、半干式反应塔、干石灰和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组成,处理后的焚烧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入大气。拟在飞灰固化、水泥料仓和消石灰料仓顶部各设置1个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采用振打方式清灰。垃圾接收大厅的垃圾贮坑为封闭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坑内的上方空间设有强制抽气系统,并设有负压装置,以控制臭味的积聚。在垃圾接收大厅入口处设置空气幕,开启空气幕,可防止臭气外溢。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构筑物采取封闭设置,并配备排风系统,将恶臭气体构筑物臭气送入抽送至垃圾贮坑。
为充分发挥环卫处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按照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的工作安排,河南省济源市环卫处结...
[详细]
2021-07-23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