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城市管理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不可或缺手段,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的高低决定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首先要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制定权责清单。其次是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第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的执法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城市管理的结构性整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是从整体调整、全面改革、协调发展的角度展开。根据城市管理面临的困难和任务,也应从整体调整、全面改革、协调发展的角度来开展城市管理的结构性改革。
(一)构建新型城市管理模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完善城市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城市管理首先是市政管理,市政管理是狭义的城市管理,广义的城市管理范围较广,包括城市共空间、城市交通、城市部件和城市应急管理等方方面面。随着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智慧城市的建设发展,数字城管也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积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改变城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进网格管理,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作用,促进居民自治管理。动员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倡导城市管理自愿服务,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三)完善城市管理的保障机制
城市管理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对此专门进行规定。首先是法律保障,借法执法终究不能长久,要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构建完整的城管法律法规体系。其次是保障经费投入,城市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第三是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深入学习和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基础和原则,充分借鉴和运用供给侧改革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有益的启示,总结和提炼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将对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作者单位:广州市城管委(执法局)空港经济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