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数字化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监管力度。建设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平台,将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建筑工地、归集点以及资源化处理厂等信息统一纳入基础数据库,建立资质申报、产生源监管、运输监管、终端监管、在线交易、考核执法、道路视频监控等在线信息系统,实现源头审批、过程监管和终端处置信息在线实时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归纳来说,数字管理平台分三个层面,一是面向管理部门的数字管理平台,用于资质审批、考核执法等;二是面向建设单位和运输企业的渣土交易平台,提高建筑垃圾供需信息;三是车辆RDIF平台,用于实时监控运输车辆(图2)。依托数字信息平台,建立运输企业的诚信考核体系。
图2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数字化监管平台
多措并举,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鼓励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采取宕口、交通工程、覆绿、低洼地回填、堆山造景、外运外卖等多种措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利用网上交易平台,鼓励弃土与用土单位跨区域调剂;鼓励砖瓦厂利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烧窑制砖,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如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等)优先采用本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发挥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的作用,利用建筑垃圾中的废弃建筑混凝土、废弃砖石瓦、渣土等加工成粗细骨料,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引进3D打印新技术,将回收的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尾矿等作为原材料重新“打印”成建筑物。
借助媒体宣传和监督,推进建筑垃圾管理部门与公民协作治理。建筑垃圾的产生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市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自觉通过正规的运输单位清运垃圾;强化市民的群众监督意识,借助现代的传媒手段与市民互动,通过开发APP专用软件或在已有软件中添加建筑垃圾监督和举报功能,让广大市民参与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优化决策程序,让市民能对建筑垃圾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