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轻质包装回收
《包装法》要求生产者和流通者将轻质包装(塑料、金属和酸奶盒、锡罐或饮料盒等合成材料)收回并采用环境友好方式回收利用。为促进分类回收、收集家庭和小企业包装,柏林创建了双向系统(DSD),消费者可将包装通过DSD系统收集、分类、回收,而不是将包装归还于生产商或批发商。截至2012年12月,柏林的轻质包装采用黄色垃圾箱或黄袋收集,由DSD系统运营者委托的公司收集回收。
4.非包装类相似材料回收
2013年柏林引入了一种新型回收箱[1],它把原先独立的系统(黄色垃圾箱、黄色垃圾桶和橙色箱)联合起来,将包装与塑料、金属和复合材料制成的其他物品(如玩具、锅罐、工具、塑料碗)一起收集,然后进行回收再利用或能量回收。旧衣服和电器不能投放在该种回收箱中。在采用袋收集轻质包装的城市区域,也利用黄袋收集回收非包装类相似材料。据统计,新型回收箱使用后,柏林人均每年可回收物收集量将增加7kg,这相当于每年增加2.5×104t的垃圾回收量。
5.玻璃回收
自《包装法》生效以来,柏林已实现整个城市的玻璃分类收集,住户公寓配置有绿色、棕色带轮容器;另外,柏林大约有6000个公共玻璃瓶回收站方便公众投放旧玻璃物品。来自带轮容器和玻璃瓶回收站的玻璃由不同类型的公司收集、回收。柏林每年约收集玻璃7.0×104t,人均20kg,回收玻璃占新生产玻璃的90%。
垃圾处理处置
1.以焚烧和机械处理方式为主
根据德国《废物储存法令》,自2005年6月1日起,未经预处理的垃圾不允许填埋,仅机械生物处理后的低热值垃圾成分、废物焚烧的渣/灰和建筑/拆除垃圾准许填埋。填埋是柏林垃圾管理决策的最后选择。目前柏林仅有3座填埋场[3]。近年来柏林对垃圾填埋场需求大大减少,主要原因是垃圾回收利用量持续增长,不能回收的剩余垃圾采用焚烧、共焚烧、机械物理稳定化处理(MPS)和机械处理法处理。其中,MPS和机械处理是环境友好和创新性的固废处理方法,二者均需要垃圾分类,分出可燃烧部分或可生物降解部分。
1.1生活垃圾焚烧厂
目前,柏林仅有鲁赫本(Ruhleben)生活垃圾焚烧厂在运行,处理能力5.2×105t/a,它形成了柏林垃圾处置的核心部分[1]。该厂于1967年建成,主要处理由BSR以及其它少数公司清运的垃圾。目前该厂有5条焚烧线在运行。垃圾到达该焚烧厂后,称重、运至焚烧线,在活动炉床上焚烧;燃烧烟气温度高于850℃;产生的高压超热蒸汽输送到临近的路透电厂,用于发电和区域供热;烟气经净化后通过102m的烟囱释放到大气中,释放的气体污染物浓度低于(联邦周边污染法案17号条令)限值,二恶英和呋喃均低于0.1ng/m3的限值。
就焚烧副产品而言,烟气中有害物质以尘的形式聚集在过滤器上,由烟气处理厂收集;能量以电能和热能的形式输出;炉渣和灰在土木工程项目中进行再利用,如道路建设。从炉渣中分离出的废金属被回收,每年大约产生废金属1.2×104t;垃圾中的不可回收物仅占垃圾总质量的2.2%,在地下处置场进行处置。
该厂每焚烧处理1t垃圾可实现减排CO2当量170kg。
1.2机械物理稳定化处理厂(MPS)
MPS处理过程为:首先垃圾进行机械准备;再经一系列分离和处理过程(接收、干燥、检测和分类),将金属等有价值物料和可能阻挠处理过程的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离出来;然后将剩余的垃圾进行干燥处理,去掉30%左右的水;干燥后的剩余垃圾进行下一步的分类,分为可燃物(纸张、塑料和织物等)和不可燃物(矿物质、家庭生火产生的灰、玻璃),可燃物可以松散物形式用于水泥生产中、也可压缩制成颗粒用作原料或燃料。采用此方式处理垃圾,处理物可直接替代初级燃料,并且可实现95%的物质和能量回收率(能量回收发生在电厂和水泥生产中),仅5%的剩余物质需要进行最终处置。
目前柏林有2座MPS处理厂在运行:潘科区Pankow处理厂和赖尼肯多夫区Reinickendorf处理厂(处理能力分别为1.6×105t/a和1.8×105t/a);目前每座厂实际处理量约为1.9×105t/a;且每座厂每年生产9.0×104~9.5×104t的垃圾衍生燃料(RDF)[1]。
MPS每处理1t垃圾可实现减排CO2当量约460kg。
1.3生物气发酵厂
柏林—鲁赫本生物气发酵厂于2013年夏季投入使用,处理能力为6.0×104t/a。有机垃圾通过干式发酵法处理产生沼气,该法尤其适用于含水率60%~80%的有机垃圾(比如柏林家庭厨房垃圾)。沼气经净化、处理和浓缩后甲烷含量达98%,化学性质与天然气相似,随后进入气体供应系统,为BSR使用天然气的垃圾收集车辆提供燃料或进入城市燃气网络。
与堆肥方式相比,生物气发酵厂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