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衍生品,特别是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邻避”运动近年来在中国频繁发生。已有学者认为,中国已经进入“邻避时代”。西方学者从1970年代就开始研究此问题,中国台湾学者也从1990年代对“邻避”问题进行了探讨,近年来,中国大陆学者也对“邻避”效应和中国式“邻避”冲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但是,目前学术界对发生于中国的“邻避”运动的解释力有所不逮。本文试图从“私民”与“私民社会”的角度补充之,以为用“私民”“私民社会”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式“邻避”运动,而协商民主和公民社会建设则有助于走出“邻避”困境。
“邻避”运动的诸种解释及其不足
处理人类自身所产生的废弃物如垃圾填埋的选址,尤其是选择合格的地址,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越来越困难。究其原因,一是公众越来越意识到这些废弃物对于环境的影响;二是人们逐渐意识到财产的价值,就是说因其选址而造成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三是随着都市化的发展,可用的土地越来越少了。因此,出现“邻避”设施及由此而带来的“邻避”运动就不可避免了。有关“邻避”(Not in my back yard,“不要建在我家后院”,英文简称NIMBY,中文译为“邻避”)概念的出现,在中国学界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邻避运动”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Not in my back yard”这个词由英国上世纪80年代的环境事务大臣尼古拉斯•雷德利创造,后来逐渐流行开来。另一种说法是,该词最早在1980年由英国记者Emilie Travel Livezey提出,描述当时美国人普遍对于化工垃圾极为警觉和反感的态度,后被媒体和学界广泛使用。
对“邻避”运动的研究很早就开始了。Ruth Burnice McKay总结了发生于西方社会的“邻避”症候。第一,公众在反对“邻避”设施时过于情绪化,无知和非科学;第二,受狭隘的自私的利益驱动;第三,阻碍旨在公善(collective good)的政策实施。随后西方学者进一步研究表明,“邻避”症候并非就是这样简单,公众之反对超越了对于环境影响和风险的担忧,它实际上是公众对官方计划的一种合乎情理的批评。“邻避”现象之产生源于三个方面:第一,对于设施建设过程和拥护者的不信任;第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第三,伦理道德上的问题,如平等地参与、平等地被关心、分配正义性。Bruno S. Frey等认为,“邻避”设施是公共善(public good)与个人恶(private bad)的混合物,因而会导致设施所在地民众因其所作出的牺牲而强烈反对。199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对于环境“邻避”运动的研究,开始从集中于个体的动机转向关注社会因素和抗争的意义。Susan Hunter、Kevin M. Leyden和R. Ballard的研究表明,公众反对“邻避”设施的原因是复杂的,它远远超出了以理性行动者或 NIMBY的标签,没有证据表明反对者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相反主要同对政府的信任有关。国外不少研究表明,改变自上到下的决策模式转向决策权威的分散、公众参与决策和多元参与,即“开放决策”有助于“邻避”困境的解决。
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治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而与此相关的“邻避”现象越来越引起官方和学术界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大陆学者也对“邻避”效应和中国式“邻避”冲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中国的学术界大体上以西方学者的分析为其基本的框架。总的来看,已有的研究主要从危机管理、风险管理、公共政策、空间规划、民主政治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并且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都是在个案详细的调查基础上,来研究冲突的特点、原因和解决策略。
目前学术界的关注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分析“邻避”现象涌现的原因;二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原因分析主要聚焦于当事者,包括两个行为主体,即政府和相关居民。其视角放在前者,主要解释是政府决策与信息不透明,与居民的沟通渠道不畅,民众参与不足,监管不力;放在后者就是利益补偿不到位,或者民众的环保意识增强,或者居民不明真相,被心怀叵测的少数人所蒙蔽。分析“邻避”现象涌现的原因,重点在于中国式“邻避”运动形成机理的分析。这些分析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六大方面。第一,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邻避运动”反映了我国民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第二,公民意识的觉醒。环境“邻避运动”反映了我国公民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表明了我国公众的自主性在不断增强。第三,政府封闭式的决策模式。在我国目前所有环境“邻避运动”中,一个共同的诱因和背景是政府决策信息公开不足、透明程度不高,政府和公众在重大项目决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政府和开发商拥有绝对的话语权,非常容易引致公众的怀疑、不解,最后导致严重的对立和不信任。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模式,公众是被动接受和执行。第四,居民的切身利益受到侵蚀。一是“邻避”设施与生俱来的负外部性,二是“邻避”设施成本和收益不均衡。第五,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环境“邻避”运动反映了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不充分、利益诉求得不到正常表达,缺乏平等协商对话的渠道。第六,风险认知存在偏差。“邻避情结”的本质是风险认知,如果说“邻避情结”是“邻避”运动产生的根源,那么风险认知则是这个根源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