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温岭市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预计至2020年,温岭市垃圾产生量的平均年增长率约为3%。届时,平均垃圾产生量将达1965吨/日。除去目前温岭已有的处理规模为700t/d的垃圾焚烧厂(二期扩建规模为400t/d),还有865t/d的垃圾需要处理。根据《浙江省温岭市城乡污水处理规划调整方案》,温岭市远期规划各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将超过200t/d。鉴于温岭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具有热值较高,且将会逐渐提高的特点,目前比较成熟、可靠的处理方法是焚烧发电,回收能源的同时售电补助维持处理厂的营运。
为同步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温岭市人民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模式授权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在温岭市东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见附件2)是杭州锦江集团投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温岭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余热发电。在上述技术背景和市场前景下,该公司拟投资32379万元在温岭市滨海镇实施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拟建地位置见图1-2)。项目已于2013年7月25日取得省发改委出具的《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投资函[2013]95号,见附件1)。
项目的服务区是温岭市东部,主要为温岭市东部各镇、街道,包括箬横镇、松门镇、石塘镇、滨海镇、新河镇(部分)、泽国镇(部分)、东部新区等。根据《温岭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修编)》(2012-2020),温岭市东部各镇、街道目前收运垃圾量近期约600t/d;根据《浙江省温岭市城乡污水处理规划调整方案》,温岭市远期规划各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将达到200t/d。综合以上分析,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方针。根据《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投资函[2013]95号,见附件1),本次项目处理规模为800吨/日(生活垃圾600吨/日,干化处理污泥200吨/日),建设2台400吨/日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垃圾预处理、半干法脱硫和布袋除尘系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征求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本环评送审稿已于2013年11月8日通过浙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咨询会议。与会领导和专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要求,并形成了专家咨询意见(见附件34)。会后,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经过进一步沟通、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整理,对项目的环保可行性进一步分析论证,形成了《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并附具了修改清单(见附件35),敬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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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