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4日
浙江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
省发改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精神,为加快推动全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深入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限为2015—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循环发展理念,围绕构建安全高效、覆盖全省的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坚持整体规划、示范引领、分步推进相结合,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理行为,加快推进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和回收体系建设,大力促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理各环节管理,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规范高效的餐厨垃圾收运处模式。
——科学布局,分步推进。以设区市本级和选择实施条件好的县(市)为重点,科学布局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发挥规模效应,增强辐射能力,逐步实现全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
——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结合本地餐厨垃圾的产生规模和区域环境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路线和技术设备,推动餐厨垃圾高值化利用,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持续稳定运行。
——分类指导,长效管理。由设区市政府统筹辖区内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根据人口规模和集聚程度等状况,合理确定收运处模式和项目规模,加强跨县(市、区)工作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本级和省级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县(市)项目加快建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底,全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环保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全面实施处理设施建设、收运体系建设、产品应用管理、示范试点推进、产业培育发展等五大行动,加快建设安全高效、覆盖全省的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
(一)实施处理设施建设行动。
1.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各设区市政府要细化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布局方案,根据区域内餐厨垃圾产生量及分布等因素,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布局区域内处理设施,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的筹划,统筹考虑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布局。
专栏1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已建成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2个及中试项目6个,合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总投资约2.6亿元。具体包括:宁波市区300吨/日项目1个,于2006年投运;温州市区100吨/日项目1个,于2013年投运;杭州、湖州、嘉兴、舟山、余姚、海盐等地中试项目6个,合计处理能力200吨/日。
全省在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共11个,合计处理能力1650吨/日,总投资约8亿元。具体包括:杭州市主城区200吨/日(一期)、宁波市区420吨/日(迁扩建项目)、温州市区200吨/日、嘉兴市区150吨/日(一期)、金华市区110吨/日、衢州市区120吨/日、舟山市区100吨/日、慈溪市150吨/日、长兴县100吨/日项目各1个,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柯桥区分别在建50吨/日应急处置项目各1个。
到2017年底前,全省新开工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约12个,合计处理能力约1600吨/日,总投资约9亿元。具体包括:绍兴等4个设区市本级各1个,永康等8个县(市)各1个。全省建成及在建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规模达到3600吨/日左右。
到2020年底前,全省再新开工建设一批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规模基本达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