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对于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居住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是最实际、最易见效的实事、好事,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现结合平时工作中所掌握的一些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识水平明显提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集运和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12号)要求,我局努力创建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但由于我区城乡环卫多头管理,城乡一体化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进展。目前除城东、城西办事处及夏家庄镇生活垃圾由我局负责清运外,其余近郊镇开发区在桃园、山头镇在南过境路河南东、白塔镇在南万山、八陡镇在黑山沟等村镇均建有简易垃圾填埋场,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进行处理,这样不仅造成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而且居民乱扔乱倒现象严重,造成垃圾二次污染。
2、城乡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近年来我局积极构建大环卫格局,加大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同时,由于我区城乡环卫工作多头管理,造成权责不一,开展城乡一体化工作相对困难。建议区政府根据单位职能,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
3、我区与其他兄弟区县情况比较。目前,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较好的是张店区、市开发区、周村区,同时他们也是全市较早实行“大环卫”的城区,而环卫设施建设较好的桓台县及临淄区也因地制宜的编制完成城市、农村环卫专业规划。他们通过统一管理,着力解决了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逐步实现了“村收集、镇运转、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将统一收集的生活垃圾运往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由于各兄弟区县不仅将市考核规定的城区辖区内生活垃圾运送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而且将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送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从而增加了运送垃圾量,超过了市考核规定的数量。按照实际数/规定数计算,各兄弟区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考核指标中博山区日产垃圾是按城区辖两个办事处,四个近郊镇的人口进行计算,但我区域城镇辖区范围跨度较大,蕉庄、石门及岭西约3万人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按照每人/天产生1公斤生活垃圾计算,目前我区日常工作每天可产生80吨—100吨生活垃圾(分拣后),达不到市考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要求(实际我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40%左右),致使我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成绩一直没有明显提升。同时,受我区城乡环卫多头管理及资金、技术等条件制约,我区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很低,基本是简易填埋,填一年算一年的短期行为,生活垃圾二次污染现象严重,同时乡村环卫基础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或放任自流的状况,与市实行生活垃圾统一集运和处理的工作目标不一致。
二、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设想
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必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为重点,完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环卫设施。按照“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小规模卫生填埋在环保和经济方面都不具备合理性。建议区政府实施大环卫工作模式,将全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实施“村收,乡镇中转、区转运、市集中处理”一体化处理模式,将我区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市焚烧发电厂处理。
目前,由于山头镇距城区较近可直接运往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在白塔镇、开发区(域城)和八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压缩后由我局统一运送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其他6个南部乡镇由于距离较远则因地制宜地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对辖区内产生的垃圾进行处理。
我区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必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划为管理单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二是一体化原则,实施“村保洁收集,乡镇中转、区转运、市集中处理”一体化运行;三是集中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处理,做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偏远山村可自行按要求处理),禁止各企业、小区自行运输垃圾,从源头上制止乱扔乱倒现象的发生;四是市场化原则,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类经济成分投入城乡环卫,培育城乡环卫作业市场主体,推动城乡环卫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三、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更是一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政府建立城乡一体化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减少多头管理,形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一致,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领导机制,共同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