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环卫工作要想长效发展,必须健全相关管理、考核、奖惩、运作机制,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昌邑市环卫局牢牢把握“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严格奖惩,提升水平”的工作宗旨,不断改革创新,攻坚破难,在道路保洁、垃圾转运、考核管理等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了环卫作业机制、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奖惩激励、市场运作等机制,使工作责任更加明确,管理考核更加高效,奖惩落实更加规范,进一步推动了环境卫生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关键词:健全 机制 模式 监督 奖惩 管理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昌邑市以李克强总理来昌邑视察为契机,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打破“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环卫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全面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打造了“昌邑模式”,创出了全国经验,引起了业内同行的广泛关注。为将这种模式长久的惠及到广大农村居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环卫公共服务均等化。昌邑市环卫局牢牢把握“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严格奖惩,提升水平”的工作宗旨,不断改革创新,攻坚破难,在道路保洁、垃圾转运、考核管理等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使工作责任更加明确,管理考核更加高效,奖惩落实更加规范,进一步推动了环境卫生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环境卫生水平。
一、健全环卫作业机制,推动城乡保洁模式化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环卫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地方“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为持续有效地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从2008年开始,昌邑市环卫局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在摒弃了“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将城市环卫工作模式延伸到镇街、村(社区),直接运作,建立起“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垃圾收运模式,有效解决了传统管理模式链条长、枝节多、重突击、重复作业以及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弊端,实现了垃圾“收集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的目标。
一是配强机构人员。市环卫局与镇街、村(社区)签订托管协议,实行“一杆到底”管理,在各镇街建设标准化环卫所,配备了环卫专业人员及专业机械、车辆,全面负责所辖镇街驻地及托管村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环卫局按照每100户村民设一名保洁员负责村内生活垃圾收集、道路保洁,全市共配备农村保洁员2000余名。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按每15—20户村民设置一个垃圾桶的标准,在全市农村设置垃圾桶18000余个,对生活垃圾实行封闭式收集;在各镇街设立10处垃圾中转站,对垃圾进行压缩中转,节省运输成本;在垃圾中转站安装垃圾源头减量电动筛设备,实现垃圾减量30%-40%,缓解垃圾处理压力。
三是创新保洁模式。在全市配备大中型垃圾清运、清扫机械、车辆200多台,实行机械化保洁清运;自主研发了道路除尘机及呼扫车,用于人行道及大型作业无所作业盲区的保洁;并配备电动三轮车进行快速捡拾,从而实现城乡保洁“一呼二扫三冲洗,人机结合搞捡拾”的机械保洁无缝隙作业模式,逐渐将一部分一线保洁人员从酷暑严寒、顶风冒雪、车轮滚滚的工作环境中解脱出来,形成了人机配合、各行其道、疏密有致的道路保洁体系。
四是提高保洁质量。积极开展农村“三大堆”和沉积垃圾专项清理,不断拓展保洁范围;并逐渐将镇村周边及沿路单位、企业、门店等的生活垃圾处置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减少了垃圾污染;大力实施精细化作业和立体化保洁,根据季节变化重点做好了飘挂垃圾袋捡拾、土路修补、排水沟清理、杂草清理、麦收秸秆清理等工作,全面提升了镇村保洁质量。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推动环卫事业长效化发展
昌邑市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过程中,不断创新资金筹集方式,按照国务院垃圾处理常务会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为减轻财政负担、规范收费标准,建立起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农村日常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资源化利用费用纳入市财政统筹,市级承担40%(含环卫部门有关收入)、镇级承担20%(含农村五保家庭、低保家庭及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环卫托管费及村级垃圾桶购置费150万20%部分),村级通过村集体出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每户60元标准筹集)承担40%。各镇街区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年度工作任务和托管协议,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分两次将托管费用通过银行票款分离系统上缴市财政。凡未在规定期限内上缴环卫托管费的,由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体制扣缴。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环卫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资源化利用费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