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下辖6区、3县、1市和一个高新区,共141个乡镇(街办),其中涉农乡镇和街办分别有65个和31个,共4608个行政村,250多万户籍人口。为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从2011年3月份起,济南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清洁行动,基本上建立起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覆盖率达到99%,村庄覆盖率达到95%,农村环境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2012年6月,全国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场会在章丘召开,向全国推广章丘市的经验。在今年迎“十艺节”工作中,济南市作为主会场,以优良、洁净的城乡环境给参会的领导和各地代表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一、主要成绩
我市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主要是借鉴城市环卫管理运行体系向农村延伸,落实属地管理,建立了“三个体系”。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城乡一体管理体系。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由分管市长和县(市)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乡镇(街办)建设环卫所,乡镇环卫所从无到有,2011年以来新增70个,对近郊街道26个环卫所进一步规范,各环卫所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按每个环卫所3-4人的标准,配置了环卫所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完善了设施设备管理、作业标准、监督考核、统管统运等各项管理制度。按每100户一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了13912人的农村保洁员队伍。形成了县、镇、村(居)三位一体的三级环卫管理体制。
(二)加大投入,强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收运体系。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采用市、县、镇三级财政分别承担方式。2011年以来,全市投入3.36亿元,按1-2个镇设置一处转运站,新增57处农村转运站;2000-5000户配置一辆收运车,新增769辆;10-20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新增70252个。目前,硬件设备已全部配置到位,收运体系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创新机制,规范运行,建立城乡一体运行体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按“户包卫生、村包秩序、镇包收运、县(市)包中转处理”的责任分工机制,形成了以县(市)区为核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环卫部门为指导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了四级运行资金保障体系。以县(市)区财政为主,市级财政为补,乡镇和行政村部分承担的多方筹集资金机制。商河县、济阳县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垃圾收运费”,由镇财政统筹,弥补资金的不足,确保正常运转。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市)区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针对各镇(办)的考核办法和方案,并成立了专门考核队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了科学发展观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采取的措施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2011年3月,济南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清洁行动动员大会,对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明确标准,全面推进。济南市委下发了《济南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发〔2011〕14号),济南市政府下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的意见》(济政发〔2011〕14号),要求利用2年的时间,完成农村环卫机构、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全市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市城乡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济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统一规定了机构、设施设备、车辆、人员的配置标准,机构、设施设备的技术标准,保洁质量标准,村容村貌环境质量标准等,保证了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高标准建设与运行;制定了《济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达标验收实施方案》,对于达标的乡镇(街办),进行达标验收,从而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果,建立城乡环卫工作长效机制。
(二)典型引路,分类实施。根据农村区域位置和各县市区的实际,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一是坚持试点先行。选择农业为主的商河县和城区近郊历城区鲍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2012年8月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会在商河县举办,2012年12月全市城市管理现场会选在鲍山召开,2013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观摩会又选择商河县召开,进一步加大试点单位的示范效果。二是坚持分批次实施。制定了三步走的政策,首先在2011年底前,城乡结合部和近郊乡镇条件较好的区域率行实施。2012年6月份,乡镇驻地、沿国道、省道主要村庄全面实施。2012年底前其它村庄全面实施确保了推进的有序性。三是坚持三个步骤实施。按照整治、验收、纳入三个环节,各村对村边、沟边、河边的垃圾进行清理,对村内主要道路“三大堆”进行清理,各镇对镇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经过市城管局综合考核达标,才会被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达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