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也有代表并不赞同设置分拣员。企业代表孙亮认为,做好监督比设分拣员效果好。“分拣员由谁定设不设?设多久?遇到流行疾病,还要不要实行下去?到底起到没起到垃圾分类指导的作用?”
记者也注意到,尽管大部分代表赞同设立分拣员辅助分类,但不少听证代表也认同,分拣员辅助分类制度不应长久存在。市人大代表沈群慧就直言,设置分拣员是目前起步阶段的一种措施,但是必须要规定一个时间段,“这个时间是越短越好,不能替代市民自己垃圾分类的责任”;而环保组织代表郝利琼更是直指,“分拣员存在的目的, 就是为了取消分拣员。”郝利琼说,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可以通过分拣员对居民进行指导,让居民承担分拣员的薪酬,才能促使居民尽快学会垃圾分类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