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把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科学运作,在县域范围内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963个行政村(居)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省级生态县称号”。2012年,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任务。今年10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观摩现场会议在我县召开。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2010年,在学习昌邑等市经验和充分调研基础上,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决定将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全县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商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意见》,明确了县、乡、村环卫管理权,形成了以县为核心、乡镇(街道)为重点、村居为基础、环卫部门为指导的规范运作机制,实现了从小环卫到大环卫、从重突击到重长效的转变;三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了专门科室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乡镇(街道)成立环卫所,配备充实专职环卫人员,行政村按照每100户居民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职保洁人员1546名;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把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县”相结合,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五是抓好宣传发动,以提升县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商河”为目标,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卫生知识,调动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因地制宜,完善设施
商河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经多方考察、对比,选择了适合商河县情的环卫设施建设思路。近年来,我们投资3090万元建设了占地面积103亩、日处理能力12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资2100万元,按照每个乡镇(街道)1处的标准,建设了12处垃圾转运站,所有转运站建有办公用房,压缩车间,停车棚等必要的生产设施,配置1辆垃圾转运车。投资700万元,按照每15户设1个垃圾桶、每10个村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的标准,建立了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全县共购置垃圾清运车97辆,设置垃圾箱12500个。环卫设施建设运行为全面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建章立制,科学运行
为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一是建立资金奖励机制。通过设立以奖代补资金、先进奖励资金,对按时完成城乡创建工作任务和规范管理的乡镇(街道)进行资金奖励,对目标任务完成滞后的乡镇(街道)适度扣发有关资金,以实现奖优罚劣的目的,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建立可靠的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财政资金主渠道作用,县财政拨付资金承担了包括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转运车辆购置、监督检查车辆、县乡环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以及垃圾转运等费用,并列入县财政经费预算按年度拨付。发挥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的主体作用。乡镇(街道)承担了包括垃圾中转站建设用地、垃圾清运车辆购置、行政村(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费用。发挥社会筹集资金的补充作用。行政村(居)承担了村级保洁员工资及垃圾容器购置、安置等费用。在群众筹资筹劳方面,坚持农民主体,民主议事理事,做到了民管、民用、民监督。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考核工作中,县对乡镇(街道)每月进行现场监督督查;乡镇(街道)环卫所对村(居) “两委”采取旬调度的形式进行考核。环卫管理人员对街道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采取日巡查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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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