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正被日益广泛地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诸多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市容保障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也越来越多地探索实行向社会购买服务。据初步调研统计,上海17个区县中已有13个区县通过区县有关单位或街道、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72家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从事市容保障服务工作,而且还有加快扩展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理性看待这一现象,研究分析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完善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的思路和对策,是现实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符合公共管理发展趋势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由政府从财政资金中支付服务费用,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方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首创于20世纪60年代英美新公共管理运动。现实中,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和垄断性产生了“政府失灵”的巨大压力,但又面临政府责任不能缺失的矛盾,由此提出了寻找新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必要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应运而生。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广泛应用于西方各国的公共部门之中,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199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向民办非企“罗山会馆”购买服务,开创了国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先例。上海、深圳、宁波、无锡等多个城市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制度创新而加以大力推进,购买领域也日益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被认为是中国行政改革的重大制度转型。
从上海市容保障服务领域来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2008年,徐汇区漕河泾街道率先试点,向社会公开招标专业服务公司参与市容保障。随后,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在全市得到迅猛发展,尤其是2010年世博会举办期间,不少区县和街道镇为快速提升和巩固市容环境水平,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前,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已形成广泛共识,成为当前实施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和服务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有利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市容环境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公众对环境、生态、文化等发展型、享受型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伴随公众需求快速提升,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人口数量大幅增加,对市容环境保障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政府作为市容环境保障服务的供给者,传统有限的保障服务力量、粗放式程序化的供给特性,已难以满足这种快速增长的市容环境服务需求,急需供给方式的创新。而且,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和市场机构因为竞争的天性,在提供服务方面往往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花费更少。政府向社会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可以弥补保障力量的不足,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精细化,同时,可以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降低服务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是适应实践需求的现实选择。
(二)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有利于加快推进政府转型
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全能型的“大政府”向服务型的“小政府”转变,已成为社会共识。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习惯了大包大揽,所有公共服务都由政府直接生产和提供。这种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不仅容易产生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和腐败浪费等问题,而且必然会导致政府规模庞大,显然,这与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可以改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政府的角色由市容环境保障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转变为“购买者”和“监管者”,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也转移到了解公众需求、制定政策规划、确定服务标准和强化监督管理上来,从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抑制政府规模和人员无休止的扩张。
(三)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有利于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有机结合
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顽症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将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运用社会管理的理念和思路来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这意味着在城市管理领域,同样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种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承接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从当前市容保障服务行业来看,社会组织的数量还非常稀少,通过购买服务,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其地位,将为行业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契机,也为治理城市管理难题顽症提供更多新的思路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