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政策与选址合法性分析
1.产业政策分析
检索《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属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为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为鼓励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法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2020年)》、符合《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符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环境保护规划。
符合《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珠海市环卫专项规划(2006-2020)》、《斗门区中心镇总体规划》、符合《斗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地方规划。
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177-2005)等专项技术规范。
本项目选址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
四、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对大气中的SO2、NO2、PM10、TSP、NH3、H2S、甲硫醇、臭气、Hg、Pb、氨气、Cd、二噁英的监测,表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通过对网山涌pH、DO、SS、BOD5、CODcr、石油类、氨氮、总磷、汞、镉、铅、类大肠菌群、挥发酚监测,表明其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黄茅海海水水质监测,除个别指标超标外,其他指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海水标准。
对当地地下水pH、总硬度、Hg、Cr6+、Cu、Pb、Zn、Cd、锰、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大肠菌群、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挥发酚的监测,表明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通过监测厂界四周的噪声值,表明噪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对土壤中的二噁英、铜、锌、铅、汞、镉监测表明,所有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五、工程与污染源分析
1.工艺流程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工艺垃圾—垃圾储存坑—焚烧炉—锅炉—蒸汽—汽轮机组—发电
(2)医疗废物焚烧工艺:
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包装袋—专用运输车—暂存间—焚化炉—烟气处理系统—排放
(3)污泥处理工艺::
湿污泥—污泥储仓—干燥—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排放
(4)填埋场工艺:
垃圾—转运站—称量—倾倒—推平—压实—洒药—临时覆盖—最终覆盖—封场绿化
(5)炉渣综合利用工艺
炉渣—分选破碎—搅拌—成型---养护—成品
2.产污环节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废气有: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垃圾焚烧系统焚烧的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酸性污染物、重金属、二噁英等微量有机物等。废水有:垃圾贮坑的垃圾渗滤液,垃圾运输车、垃圾倾卸区的清洗废水,焚烧锅炉排污水,除盐水车间酸碱废水等。固废有:烟气净化系统飞灰,锅炉烟道灰,焚烧炉炉渣。噪声有:垃圾输送系统噪声,循环系统冷却塔噪声,焚烧炉送风机、引风机噪声,发电机组噪声等。还有升压站电磁辐射。
(2)医疗垃圾焚烧厂
废气有:医疗垃圾焚烧系统焚烧的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酸性污染物、重金属、二噁英等微量有机物,医疗垃圾储存间臭气。废水有:车辆冲洗水、周转箱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噪声有:焚烧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噪声。固废有:焚烧炉渣、飞灰。
(3)污泥焚烧厂
污泥焚烧的大气主要污染源有:污泥焚烧过程中排出的废气、污泥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水污染源有: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固废有:焚烧炉渣、飞灰。噪声主要有:干燥机、鼓风机、引风机噪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