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西昌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西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就西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2)项目规模: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2×300吨/日)。
(3)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人民币。
(4)项目拟建地址:西昌市太和镇麻柳村(暂定)
(5)项目特许经营期:本项目为西昌市人民政府根据建设部第126号令规定批准的特许经营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期27年(含建设期18个月)。
(6)项目采用工艺:机械炉排炉工艺。
2.招标内容
西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3. 投标资格要求如下: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净资产不少于8亿元,总资产不少于12亿元。
(2)投标人应具有筹措满足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能力;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5%.
(3)投标人至少拥有两个投资、建设、运营平均日处理规模不小于600吨采用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且已经成功运行前述项目两年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 3 月 22 日—2011年 3 月 28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西昌市规划和建设局三楼城建科(胜利路120号)
联系人:王先生、林女士 电话:0834-3233939
6.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代表(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投标人到购买地点填写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并交费,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4 月19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西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室 (地址:凉山州民族体育场)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文件在四川建设网和凉山日报上发布。
9开标办法
1、开标时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则按正常程序开标,并按招标文件 组织评标;
2、只有一家有效投标人,则转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现场谈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昌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址:西昌市胜利路120号
邮编:615000
联系人:王先生、林女士
电话:0834-3233939
传真:0834-3222636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