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垃圾集中堆放点的问题。许多人只是为了省些路途而随便把垃圾丢堆在离自己较近的湖边或其他空地。农村居民的垃圾堆放点主要有以下三个地方:湖边或河边、路边空地,甚至是村里有空地的房屋角落,在调查中发现,他们多数人从来不考虑垃圾今后在他们扔到的地方会怎么样,除了有些人因为受到了垃圾气味或者其他的威胁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许多人仍然乐此不疲的把自家的垃圾随意乱丢,至于政府部门的对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也是不可取的,他们在镇上的两旁安放了垃圾箱,有专业人员统一托送管理,但是他们对垃圾的处理仅仅是局限在填埋处理,虽然是规定焚烧,但是却很少有执行的时候。这样导致在地方上的大小垃圾堆随处可见。
三是人们环保意识淡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每次问到他们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时候,他们很少有人在乎这些事情,相反,多数人认为这些事情应该由村里或者政府处理,他们没有必要过问,更何况大家都是随意丢垃圾倾倒垃圾,他们习以为常,时间长了他们也不在意了。虽然有些村里的房屋角落都悬挂了“禁止倒垃圾”的字样儿,这是房主很无奈,因为大家长时间的网这个地方倾倒垃圾,结果只能这样做,据一位村民介绍,他家的屋后,本来就是自己因为有些懒惰,所以往那个地方到了些垃圾,然后有些人就像他那样往他家的旁边倾倒垃圾,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在我们调查的时候他还很生气的说自己因为这个事情和别人吵了一架。总的来说,许多村民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态度,所以问题越来越严重。
四是当地政府的相关举措不健全。农村驻地的道路两旁都有类似上图的垃圾箱与垃圾池,对当地的居民垃圾处理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的相关措施仍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没有全面统一的管理。虽然有垃圾桶,但是管理的制度却很少,而且没有垃圾分类,这样造成了垃圾处理的难度加大和资源的浪费。第二,没有完善的全民宣传措施,政府对垃圾处理的工作只是局限于表面,而没有调动群众力量。第三,处理垃圾的方式简单不可取。他们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主要是找镇上的空地填埋或者少量焚烧,而从来没有过回收再利用。
三、农村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和途径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赐璧村,有220多户人家,一条小溪从村庄蜿蜒而过,四面环山,绿树缭绕,环境优美,是省级绿化示范村。从2007年开始,赐璧村里就给每家农户配备垃圾桶,雇佣专职保洁员负责村里的垃圾收集清运。目前垃圾分类试验是余杭区的唯一试点。村里给每家农户配备了两个垃圾桶,桶上印有“可腐烂”、“不可腐烂”的字样,村民们“自主研发”分类垃圾收集车:在垃圾车中间加了一块隔板,把原本一个箱体分成两个独立的箱体,分别标上可腐烂垃圾:瓜果皮、蔬菜、剩饭菜;不可腐烂垃圾:塑料制品、金属、衣服等字样。收集好的可腐烂垃圾集中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太阳能有机垃圾降解处理,变身农肥;不可腐烂的垃圾集中运到镇上,用于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
在离赐璧村不远的垃圾中转站,新设计建成占地100平方米左右的两层式太阳能有机垃圾降解处理房。这个顶棚是玻璃的处理房被分割成7个30立方米大小的反应池,从村里收集来的可腐烂垃圾被集中到池中,经过40天至60天的日照、发酵等处理就能变身农肥,直接施肥。按照已建成的太阳能有机垃圾处理房的容量,每年可就地处理800吨生活垃圾,每年节省6万至8万元垃圾运输处理费用,经过处理的生活垃圾还可“还肥于田”。这是目前余杭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几年来取得的成果,更证明了在农村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可行性,并总结出以下几点实施的思路与途径:
(一) 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处理综合利用
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使垃圾尽可能地变成资源、真正地循环起来。不但减少了对大量新资源的利用,而且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和对生态的污染,一举数得,事半功倍。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将垃圾分为可堆肥有机垃圾、惰性无机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其中可堆肥有机垃圾易腐烂,可将厨余、瓜果皮、植物残体等用作牲畜饲料,或进行堆肥处理。煤渣、泥土、建筑垃圾等惰性无机垃圾性质稳定,可以将它们用于修路、筑堤,或进行填埋处理。废纸、碎玻璃、废橡胶等可回收垃圾回收再利用。有毒、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蚀性物品需要专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积极在农村乡镇倡导学习科学发展观,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培养他们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降低人们使用塑料等制品的数量和次数,引导他们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思想上对他们采取影响。
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墙报和文艺活动等农民乐于接受的方式,帮助农民掌握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法规,使其充分认清生活垃圾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后果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日常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提高其环境责任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