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深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管理缺乏前瞻性的、统一的规划布局,一般都没有考虑垃圾的合理运输半径,而是简单地在本行政区域边界划定项目厂址。例如宝安区和龙岗区在双方交界的白鸽湖规划建设了三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分别由三个投资主体建设经营。从全市的整体规划来看,这种布局不能有效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显然是不合理的。另外,它也不利于深圳垃圾发电行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不利于政府监管。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排放标准参差不齐。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排放标准部分要求偏低,而一些垃圾发电项目在建设时甚至还不能满足国家标准,个别厂采用价格低廉、技术水平较低的技术设备,导致项目建成以后排放不能达标。深圳现有的七座垃圾发电厂在建设标准和环保排放标准方面差别很大,其中低标准的垃圾发电厂已造成较大程度的二次污染,根本无法实现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环保设施的整改非常困难,因此项目的环保排放也就成了棘手的遗留问题。
3、采用现行的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存在弊端。
目前国内包括深圳的一些垃圾发电厂项目,通常采用BOT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出发点是好的,但存在一些弊端。由于以前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缺乏建设和管理经验,招标部门没有规范的标底,对投标商提交的标书也缺乏判断能力,有过份看重造价、强调低价中标的倾向,导致垃圾发电厂建设标准低,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垃圾发电厂投资商良莠不齐,一些既无资金、又无技术的公司纷纷参与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投标,他们中标后无法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建成,政府部门也无法控制其运作过程,往往难以收到招标的预期效果。
4、政府部门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监管不到位。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投资大、回报期长,但由于该产业在我国尚属朝阳产业,政府缺乏管理经验,在项目招投标时容易形成“低价中标制”,致使产业门槛过低。一些社会责任感差的企业因低价参与竞争而中标,项目建成后环保排放不达标,这不仅破坏了整个行业的形象,还加大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难度,最终导致老百姓不信任该类项目,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抵触情绪,从而阻碍整个产业的正常发展。
三、关于深圳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建议
1、应重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科学规划和建设,走规模化发展之路。
建议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统一规划,确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合理布局,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确定垃圾经济运距,实现大区域划定、大容量建设。这样将产生规模效应,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垃圾发电厂选址困难的矛盾,并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社会财富。同时,应根据深圳实际情况确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政策,包括建设规模、工艺技术路线、设备选型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这有利于各项目互相借鉴经验,甚至统一进行设备选型,优化工程设计,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2、用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垃圾发电项目,构建循环型产业链。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规划建设,建议规划环境产业园区,以能量的梯度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为纽带,根据生态产业链的内在要求,把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与回用、炉渣填埋与综合利用、飞灰处理处置等彼此关联的项目结合在一起进行统筹规划,使各项目之间形成闭环型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这样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有利于大幅度降低建设经营成本,并在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同时,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各关联项目的经济效益。
3、与国际接轨,高标准建设垃圾发电厂。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