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稿完成日期:2011-11-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废弃产品在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等过程的通用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及要求,不包括废弃产品再使用、再制造、再生利用、能量回收和处置过程的绩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评价,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企业。
本评价导则可作为编制具体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南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861 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 24031 环境管理 环境表现评价 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 20861、GB/T 2403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绩效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指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职业健康防护、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和企业管理,所取得的环境、健康、安全效果。
3.2
处理率 treatment rate
废弃产品中被处理部分的质量之和与已回收的废弃产品的质量之比。
3.3
处置率 disposal rate
废弃产品中被安全处置部分的质量之和与已回收的废弃产品的质量之比。
4总体要求
4.1应采取当前最佳可行的处理技术及必要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
示例1:排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附录A中列出的标准。
4.2应对所有进出企业的废弃产品及其产生物分类,建立台账,并对其重量和/或数量进行登记。
4.3应建立废弃产品处理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机构。
4.4禁止将废弃产品直接填埋。
4.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5评价指标选取及原则
5.1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过程包括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等过程。
5.2开展环境绩效评价的企业应满足第 4 章总体要求。
5.3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应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开展环境绩效评价,持续改进
其环境绩效水平。
5.4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分为技术先进性指标、环境友好性指标、健康安全指标
和管理指标四类。
6评级指标
6.1等级划分
第三方机构根据本标准,参照申请企业的环境绩效评价申请报告和现场核验,评价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环境绩效水平, 环境绩效达到一级的企业评为 “优秀” , 环境绩效达到二级的企业评为 “优良” ,环境绩效达到三级的企业评为“一般”。
6.2满足此部分要求的为三级企业
6.2.1技术先进性指标要求应包括:
——工艺和技术设备、设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制造水平;
——未使用限制类、淘汰类技术;
——处理加处置率达到 100%。
6.2.2环境友好性指标要求应包括:
——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设置防护措施,避免溢散、泄漏、渗漏、掉落、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
——露天贮存场地的地面采取了水泥硬化、防渗漏,贮存场周边设置了导流设施;
——处理设施放置在混凝土地面上,该地面能防止地面水、雨水及油类混入或渗透,且周围有对油类、液体的截流、收集设施;
——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液处理、废气处理、粉尘处理、防止或降低噪声等装置,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未发生过污染事故;
——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6.2.3健康安全指标要求应包括:
——配备与职业危害防护需求相适应的设施;
——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6.2.4管理指标要求应包括:
——实行“三同时”和建设项目规定程序;
——落实安全、质量和环保机构、人员、制度;
——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周边环境定期进行监测。
6.3满足 6.2和此部分要求的为二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