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焚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终端污泥如采用直接焚烧,虽然在技术上可能,但运行成本很高,经济上很难接受,有的虽可利用余热焚烧,但一方面利用余热势必改造原系统要化经济代价,另方面由于污泥热值很低,水分又高,需要补充大量辅助燃料才能取得焚烧热量平衡,这就往往是得不偿失,同样导致经济上很不合理。对于大型污水处理厂的终端污泥如要采用焚烧技术,采用流化床焚烧是比较合适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热利用效率高,对燃料的适应性好,能焚烧高水分、低热值的燃料;流化床锅炉燃烧温度低,NOx(氮氧化物)排放量小,床料也简单等优点。该系统有高效回收热能功能,可获的发电或蒸汽的经济回报,能较好地体现资源化和循环经济的原则。
当然,污泥焚烧所产生的废水通常包括湿式或半湿式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湿式冷却装置产生的冷却水、道路和其他路面冲洗水和雨水、进厂脱水污泥贮存及转运区产生的渗滤液和污泥水、灰渣处理和贮存产生的各种废水。这些废水多数含有很高浓度的盐、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泥焚烧厂产生的固体残留物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直接由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和灰渣;一类是由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残留物,一类是由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这些都得作相应处理,不能污染转移。
3.探求综合利用(资源化)的处置途径:
污泥综合利用主要是指污泥作建材利用,污泥建材利用包含了利用污泥及其焚烧产物制造砖块、水泥、陶粒、生化纤维板等。近年来,有一种新兴的污泥回用方法,较土地利用、能源利用更具有经济效益、同时无处置残留物等优势,这是污泥资源化处置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由于污泥综合利用技术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应用等目前还有待成熟,其原因是多方面。一是处置技术手段当前尚有局限;二是国家相应的政策法规有待形成制定;三是行业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完善;四是市场媒体的理性协调也需要有时间磨合。我国的建材行业是有优厚的技术和市场基础的,只要我们在不以二次污染为代价的前提下努力探求,历史是人们在生产实践活动过程中创造的,凡未成熟的领域,越有我们以智慧求取进步的空间,这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由于污泥赋呈的品质不一,所处的环境各异,泥源分布分散,排放者的经营体制又不同,因此要着手处置必须考虑多元化的特点。仅以单纯的“技术合理”的绝对化观念,以一个模式,一种方法,是很难涵盖全局的。而必须要按所处环境的实际情况予以具体判断,具体决策,慎重择取。
以下列举五方面途径供业内交流参考:
1.将污泥脱水至50%左右水分,以低热值燃料供电厂锅炉搭配焚烧处置。
一般生化污泥含水份50%时低位热值约800~1100大卡/公斤,应该说从技术定性上是可能的,但必须注意应对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污泥含水份50%,每公斤污泥自耗干化热尚需300大卡左右,因此与主燃料匹配进炉,应按热平衡配料决定掺入量,确保炉膛热工平衡。二是进炉污泥应按对应炉型要求增设一套具有计量的进炉机械装备。为此,污泥作低热值燃料供电厂焚烧处置,虽提供了部分热值,但电厂获得这些热值是要付出管理上、机械装备上、运营成本上的代价。因此,这里有一个政策上合理的经济补偿问题。另外,由于跨行业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这些均需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2.污泥与当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混合进炉焚烧处置。
这类匹配处置是较为合适的是因为:生活垃圾与污泥两者热量含量基本一致(800~1200大卡/公斤),生活垃圾与污泥两者水分基本一致(48~52%)。但两者不一致的是物理形态不一,污泥容重是生活垃圾的四倍;二为两者发火燃点不一,因此应根据对应炉型(流化床或炉排炉)均匀机械匹配进料装备是关键。
3.供水泥厂作为辅助原料烧制水泥处置。
目前,我国水泥生产装备已达到世界技术水平。水泥是一种正规的大宗的工业支柱产品,它的基本原料有三种: 一是符合质量指标的石灰石; 二是符合质量指标的粘土; 三是符合质量指标的铁粉与石膏。水泥熟料是由Ca、Fe、Si、Al、Mg、K、Na、S等、及少量其它元素组成,通过1480℃高温煅烧形成新的矿物结构(波特兰)。它对原料的质和量互为匹配的对应有严格要求。而污泥属一种废料,它虽含一定热值,但它水分高,水泥原料中粘土的掺入量一般约16~18%,但污泥不能等同粘土,特别是它的SiO2及Al2O3含量生化污泥是远远达不到一般粘土的指标(掺入粘土SiO2含量应达60~65%)因此如果污泥量掺入过大,对于原有原料的化学成分难以平衡,还需加配相应的高硅、高铝的校正原料。综上所述污泥掺入水泥窑烧制水泥,从技术定性上来说是完全可能的。因为:
(1)污泥含有一定热值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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