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与城市街道整体相协调的原则
和谐的整体大于所有部分之和。城市作为人类生活、工作的载体,具备各种功能的建筑和外部空间,在各种可能的关联中,这些不同类型的环境,构成城市环境的整体,这一整体的和谐取决于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内在秩序”。这个“内在秩序”将协调各部分的关系,实现整体的有序、和谐。
城市街道公厕外部环境作为组成城市街道空间环境的一份子,具有与城市街道空间相协调的整体性特征,它的建造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与街道环境相协调,应避免重蹈以往的不是忽视就是过分渲染的两个误区,要遵守城市街道的“内在秩序”,它包括沿街建筑的形态、体量关联,沿街建筑外环境的空间、风格关联,沿街社会生态的关联等,这种“内在秩序”将构成街道的各种元素联系起来,维持街道的完整和平衡,使街道环境充满活力,具有整体性和自组织进化的潜力。
3.3变消极空间为积极空间
正如罗伯•克里尔在《城市空间》中所说的“任何一个新建筑,必须符合整个城市的结构逻辑,能够在设计中,对已经存在的空间格局给出正式的解决方案”,公厕外环境设计必须为其城市街区的空间环境格局提出一个正式的解决方案。目前,多数公厕外环境处于一种消极状态,成为城市街道环境的“死穴”,公厕外环境设计就是要将这种消极空间转化为积极空间,为人们在其间的活动提供可能,创造有生气的室外环境,同时避免卫生死角和不安全空间的出现,使公厕外环境成为反映公厕卫生状况和人性化理念的一面镜子。
3与使用功能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公厕为人们外出提供了“方便”的场所,但除去生理方便之外,厕所还可依据市民的生活习惯拓展公厕的其他相关功能,以与公厕的方便功能相辅相成,使公厕成为真正成为一个方便市民社会生活的“方便之所”。因此,公厕外环境设计应抓住这一思路,在适应公厕“方便”功能的同时,为公厕其他功能的拓展提供场所和空间,充分发掘外环境的潜力,使公厕的外环境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潜力,使公厕成为集现代化设施、多功能服务于一体的理想之所。
参考文献略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